产学合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国家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场地、创业辅导、研究开发与管理咨询等服务”。

  2.科技部、教育部《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区〔2019〕116号)全文。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全文。

  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全文

  5.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本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沪人社规〔2020〕22号)全文。

产学合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国家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场地、创业辅导、研究开发与管理咨询等服务”。

  2.科技部、教育部《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区〔2019〕116号)全文。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全文。

  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全文

  5.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本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沪人社规〔2020〕22号)全文。

产学合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国家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科技企业孵化机构发展,为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孵化场地、创业辅导、研究开发与管理咨询等服务”。

  2.科技部、教育部《关于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区〔2019〕116号)全文。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全文。

  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0年)全文

  5.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本市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沪人社规〔2020〕22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