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获得创新(包括环境)

  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七条“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二(四)4“建立开源生态”中明确要求“建立开源生态。加快建设区块链开源社区,围绕底层平台、应用开发框架、测试工具等,培育一批高质量开源项目。完善区块链开源推进机制,广泛汇聚开发者和用户资源,大力推广成熟的开源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打造良性互动的开源社区新生态”。

  3.《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2022年)第十五条中规定“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应当支持相关主体建设、运营针对自主技术的开源平台、开源社区和开源项目等,推进开源软件项目合规应用,加速商业化培育,形成健康的开源开放生态”。

  4.《“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中明确“支持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开源项目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创新模式开放化演进”。

  5.《“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明确要求“繁荣国内开源生态。大力发展国内开源基金会等开源组织,完善开源软件治理规则,普及开源软件文化。加快建设开源代码托管平台等基础设施。面向重点领域布局开源项目,建设开源社区,汇聚优秀开源人才,构建开源软件生态。加强与国际开源组织交流合作,提升国内企业在全球开源体系中的影响力”。

  6.《“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21年)中明确要求“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

  7.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9)粤73知民初207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民初1111号判决书等案例确认了开源许可效力。

公平获得创新(包括环境)

  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七条“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二(四)4“建立开源生态”中明确要求“建立开源生态。加快建设区块链开源社区,围绕底层平台、应用开发框架、测试工具等,培育一批高质量开源项目。完善区块链开源推进机制,广泛汇聚开发者和用户资源,大力推广成熟的开源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打造良性互动的开源社区新生态”。

  3.《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2022年)第十五条中规定“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应当支持相关主体建设、运营针对自主技术的开源平台、开源社区和开源项目等,推进开源软件项目合规应用,加速商业化培育,形成健康的开源开放生态”。

  4.《“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中明确“支持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开源项目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创新模式开放化演进”。

  5.《“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明确要求“繁荣国内开源生态。大力发展国内开源基金会等开源组织,完善开源软件治理规则,普及开源软件文化。加快建设开源代码托管平台等基础设施。面向重点领域布局开源项目,建设开源社区,汇聚优秀开源人才,构建开源软件生态。加强与国际开源组织交流合作,提升国内企业在全球开源体系中的影响力”。

  6.《“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21年)中明确要求“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

  7.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9)粤73知民初207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民初1111号判决书等案例确认了开源许可效力。

公平获得创新(包括环境)

  1.《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年修订)第十七条“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2.《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二(四)4“建立开源生态”中明确要求“建立开源生态。加快建设区块链开源社区,围绕底层平台、应用开发框架、测试工具等,培育一批高质量开源项目。完善区块链开源推进机制,广泛汇聚开发者和用户资源,大力推广成熟的开源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打造良性互动的开源社区新生态”。

  3.《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2022年)第十五条中规定“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应当支持相关主体建设、运营针对自主技术的开源平台、开源社区和开源项目等,推进开源软件项目合规应用,加速商业化培育,形成健康的开源开放生态”。

  4.《“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中明确“支持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开源社区,开源平台、开源项目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创新模式开放化演进”。

  5.《“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中明确要求“繁荣国内开源生态。大力发展国内开源基金会等开源组织,完善开源软件治理规则,普及开源软件文化。加快建设开源代码托管平台等基础设施。面向重点领域布局开源项目,建设开源社区,汇聚优秀开源人才,构建开源软件生态。加强与国际开源组织交流合作,提升国内企业在全球开源体系中的影响力”。

  6.《“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2021年)中明确要求“完善开源知识产权和法律体系”。

  7.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9)粤73知民初207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6)京73民初1111号判决书等案例确认了开源许可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