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建设
我国已形成以《反垄断法》为核心,2部行政法规、5部部门规章、9部国务院反垄断指南为主要框架的法律规范体系。
2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5部部门规章:《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9部国务院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有益指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 《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
-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
-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
-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
- 《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
合规建设
我国已形成以《反垄断法》为核心,2部行政法规、5部部门规章、9部国务院反垄断指南为主要框架的法律规范体系。
2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5部部门规章:《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9部国务院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有益指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 《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
-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
-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
-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
- 《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
合规建设
我国已形成以《反垄断法》为核心,2部行政法规、5部部门规章、9部国务院反垄断指南为主要框架的法律规范体系。
2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5部部门规章:《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9部国务院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工作提供有益指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 《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
-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
- 《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垄断案件经营者承诺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原料药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
-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
- 《企业境外反垄断合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