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协议
1.协同行为又称默示协议。如果经营者之间虽未明确订立协议或者决定,但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那么根据《反垄断法》及《禁止垄断协议规定》,该等行为属于其他协同行为,同样构成垄断协议,原则禁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十六条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3.《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第六条 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
(二)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
(三)经营者能否对行为的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
(四)相关市场的市场结构、竞争状况、市场变化等情况。
垄断协议
1.协同行为又称默示协议。如果经营者之间虽未明确订立协议或者决定,但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那么根据《反垄断法》及《禁止垄断协议规定》,该等行为属于其他协同行为,同样构成垄断协议,原则禁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十六条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3.《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第六条 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
(二)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
(三)经营者能否对行为的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
(四)相关市场的市场结构、竞争状况、市场变化等情况。
垄断协议
1.协同行为又称默示协议。如果经营者之间虽未明确订立协议或者决定,但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那么根据《反垄断法》及《禁止垄断协议规定》,该等行为属于其他协同行为,同样构成垄断协议,原则禁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十六条 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3.《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第六条 认定其他协同行为,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经营者的市场行为是否具有一致性;
(二)经营者之间是否进行过意思联络或者信息交流;
(三)经营者能否对行为的一致性作出合理解释;
(四)相关市场的市场结构、竞争状况、市场变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