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让-基础设施的可靠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籍管理,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
2.《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不动产权证书》第7.1节证照文件要求“a)电子证照文件应使用GB/T 33190-2016规定的版式文档格式,不应使用PDF格式”。
3.《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 版式文档》(GB/T 33190-2016)第5.1节文档特性“OFD应具有真实地保持文件中版式信息的特性,且这种特性不随着软硬件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4.《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第9.2节数据库内容“地籍数据库包括地籍区、地籍子区、权属、利用、基础地理等数据”,涵盖了地籍空间和属性信息;第9.3节数据库的建设、更新与维护“e)数据库建设:按照地籍数据库文件命名规则、空间数据分层要求和属性数据库结构,建立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形成标准的数据交换文件、数据字典和元数据文件”。
产权转让-基础设施的可靠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籍管理,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
2.《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不动产权证书》第7.1节证照文件要求“a)电子证照文件应使用GB/T 33190-2016规定的版式文档格式,不应使用PDF格式”。
3.《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 版式文档》(GB/T 33190-2016)第5.1节文档特性“OFD应具有真实地保持文件中版式信息的特性,且这种特性不随着软硬件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4.《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第9.2节数据库内容“地籍数据库包括地籍区、地籍子区、权属、利用、基础地理等数据”,涵盖了地籍空间和属性信息;第9.3节数据库的建设、更新与维护“e)数据库建设:按照地籍数据库文件命名规则、空间数据分层要求和属性数据库结构,建立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形成标准的数据交换文件、数据字典和元数据文件”。
产权转让-基础设施的可靠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地籍管理,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
2.《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不动产权证书》第7.1节证照文件要求“a)电子证照文件应使用GB/T 33190-2016规定的版式文档格式,不应使用PDF格式”。
3.《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 版式文档》(GB/T 33190-2016)第5.1节文档特性“OFD应具有真实地保持文件中版式信息的特性,且这种特性不随着软硬件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
4.《地籍调查规程》(GB/T 42547-2023)第9.2节数据库内容“地籍数据库包括地籍区、地籍子区、权属、利用、基础地理等数据”,涵盖了地籍空间和属性信息;第9.3节数据库的建设、更新与维护“e)数据库建设:按照地籍数据库文件命名规则、空间数据分层要求和属性数据库结构,建立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形成标准的数据交换文件、数据字典和元数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