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2年)》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于影响仲裁程序进展的争议事项,或者需要在最终裁决作出前予以明确的事项,仲裁庭可以作出中间裁决。中间裁决有履行内容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中间裁决是否履行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和最终裁决的作出。仲裁庭认为必要的,或者当事人申请并经仲裁庭同意的,仲裁庭可以在根据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裁决之前,就当事人的部分请求事项作出部分裁决。部分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年)》第六十一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中间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中间裁决,不影响仲裁程序的继续进行,也不影响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

  4.《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年)》第六十二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就当事人的部分仲裁请求先行作出裁决。该部分裁决是终局的,构成最终裁决的一部分,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2年)》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于影响仲裁程序进展的争议事项,或者需要在最终裁决作出前予以明确的事项,仲裁庭可以作出中间裁决。中间裁决有履行内容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中间裁决是否履行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和最终裁决的作出。仲裁庭认为必要的,或者当事人申请并经仲裁庭同意的,仲裁庭可以在根据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裁决之前,就当事人的部分请求事项作出部分裁决。部分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年)》第六十一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中间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中间裁决,不影响仲裁程序的继续进行,也不影响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

  4.《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年)》第六十二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就当事人的部分仲裁请求先行作出裁决。该部分裁决是终局的,构成最终裁决的一部分,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