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2年)》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于影响仲裁程序进展的争议事项,或者需要在最终裁决作出前予以明确的事项,仲裁庭可以作出中间裁决。中间裁决有履行内容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中间裁决是否履行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和最终裁决的作出。仲裁庭认为必要的,或者当事人申请并经仲裁庭同意的,仲裁庭可以在根据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裁决之前,就当事人的部分请求事项作出部分裁决。部分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年)》第六十一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中间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中间裁决,不影响仲裁程序的继续进行,也不影响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
4.《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年)》第六十二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就当事人的部分仲裁请求先行作出裁决。该部分裁决是终局的,构成最终裁决的一部分,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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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 可仲裁范围
- 仲裁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 仲裁员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 法院支持仲裁
- 国内仲裁裁决不可上诉至当地法院或由行政机构审查(该上诉不同于以程序不规范或管辖权错误为由撤销、废止或取消裁决的诉讼)
- 投资者与东道国纠纷预防和早期解决机制(授权公共机构预先标记潜在的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纠纷、授权公共机构积极主动就投资者与政府之间的纠纷进行协商等。)
-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 本市有多家仲裁机构为商业纠纷提供仲裁服务
- 本市仲裁机构已经公开发布仲裁员名册
- 在线仲裁服务
- 本市仲裁机构每年公布通过仲裁解决的各类商事案件数量、时间、按性别分列的仲裁员人数等统计数据
- 本市仲裁机构定期发布可免费获取的商事仲裁裁决摘要。
- 仲裁是一种可靠的纠纷解决方式
- 仲裁时间
- 仲裁费用
- 调解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2.《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2年)》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于影响仲裁程序进展的争议事项,或者需要在最终裁决作出前予以明确的事项,仲裁庭可以作出中间裁决。中间裁决有履行内容的,当事人应当履行;中间裁决是否履行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和最终裁决的作出。仲裁庭认为必要的,或者当事人申请并经仲裁庭同意的,仲裁庭可以在根据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作出裁决之前,就当事人的部分请求事项作出部分裁决。部分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3.《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年)》第六十一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就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作出中间裁决。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中间裁决,不影响仲裁程序的继续进行,也不影响仲裁庭作出最终裁决。
4.《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年)》第六十二条规定,经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认为有必要的,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裁决之前,就当事人的部分仲裁请求先行作出裁决。该部分裁决是终局的,构成最终裁决的一部分,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