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仲裁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2020年至2023年,本市仲裁机构共受理股权转让类公司纠纷案件约1700件。

可仲裁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2.2020年至2023年,本市仲裁机构共受理股权转让类公司纠纷案件约17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