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仲裁服务

  1.《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2年)》第六十八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委或者仲裁庭可以决定全部或部分仲裁程序借助信息技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立案、送达、开庭、质证。

  2.《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年)》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秘书处或者仲裁庭也可以决定全部或者部分仲裁程序借助数字智能技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数智化平台在线完成立案、文件证据交换、询问、调解、鉴定、庭审、送达等。

  3.上海仲裁委员会利用最新技术手段实现四省五地当事人“无接触”庭审的案例入选司法部第一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

  4.开庭前当事人会收到短信通知,短信会告知案号、开庭(评议、开会)时间、开庭地址、办案秘书、办案秘书联系电话。在网上开庭界面,用户可以点击“证据材料”列表页的“上传材料”选择本地文件上传,成为案件的电子材料;通过在线电子签名签署相应的文书并生成电子版上传。全程自动录音录像及电子材料闭庭后保存至对应案件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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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2年)》第六十八条规定,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委或者仲裁庭可以决定全部或部分仲裁程序借助信息技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网上立案、送达、开庭、质证。

  2.《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024年)》第十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秘书处或者仲裁庭也可以决定全部或者部分仲裁程序借助数字智能技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数智化平台在线完成立案、文件证据交换、询问、调解、鉴定、庭审、送达等。

  3.上海仲裁委员会利用最新技术手段实现四省五地当事人“无接触”庭审的案例入选司法部第一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典型案例。

  4.开庭前当事人会收到短信通知,短信会告知案号、开庭(评议、开会)时间、开庭地址、办案秘书、办案秘书联系电话。在网上开庭界面,用户可以点击“证据材料”列表页的“上传材料”选择本地文件上传,成为案件的电子材料;通过在线电子签名签署相应的文书并生成电子版上传。全程自动录音录像及电子材料闭庭后保存至对应案件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