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操作指引一、案件法定审理期限……(五)涉外案件 涉外、涉港澳台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第二审、申请再审、再审案件,分别适用相应非涉外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程序对应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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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
- 可仲裁范围
- 仲裁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 仲裁员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 法院支持仲裁
- 国内仲裁裁决不可上诉至当地法院或由行政机构审查(该上诉不同于以程序不规范或管辖权错误为由撤销、废止或取消裁决的诉讼)
- 投资者与东道国纠纷预防和早期解决机制(授权公共机构预先标记潜在的投资者与国家之间的纠纷、授权公共机构积极主动就投资者与政府之间的纠纷进行协商等。)
-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 本市有多家仲裁机构为商业纠纷提供仲裁服务
- 本市仲裁机构已经公开发布仲裁员名册
- 在线仲裁服务
- 本市仲裁机构每年公布通过仲裁解决的各类商事案件数量、时间、按性别分列的仲裁员人数等统计数据
- 本市仲裁机构定期发布可免费获取的商事仲裁裁决摘要。
- 仲裁是一种可靠的纠纷解决方式
- 仲裁时间
- 仲裁费用
- 调解
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和仲裁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审理期限管理的操作指引一、案件法定审理期限……(五)涉外案件 涉外、涉港澳台民事、行政案件,第一审程序审理期限为六个月;第二审、申请再审、再审案件,分别适用相应非涉外民事、行政案件审理程序对应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