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和简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的可用性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第四章第二点 对风险较低客户的控制措施金融机构可对低风险客户釆取简化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可酌情釆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建立业务关系后再核实客户实际受益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

  (二)适当延长客户身份资料的更新周期。

  (三)在合理的交易规模内,适当降低釆用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频率或强度。例如,逐步建立对低风险客户异常交易的快速筛选判断机制。对于经分析排查后决定不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低风险客户,金融机构仅发现该客户重复性出现与之前已排除异常交易相同或类似的交易活动时,可运用技术性手段自动处理预警信息。对于风险等级较低客户异常交易的对手方仅涉及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低风险客户的,可直接利用技术手段予以筛除。

  (四)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允许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推测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而无需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强化和简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的可用性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

  第四章第二点 对风险较低客户的控制措施金融机构可对低风险客户釆取简化的客户尽职调查及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可酌情釆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建立业务关系后再核实客户实际受益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

  (二)适当延长客户身份资料的更新周期。

  (三)在合理的交易规模内,适当降低釆用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的频率或强度。例如,逐步建立对低风险客户异常交易的快速筛选判断机制。对于经分析排查后决定不提交可疑交易报告的低风险客户,金融机构仅发现该客户重复性出现与之前已排除异常交易相同或类似的交易活动时,可运用技术性手段自动处理预警信息。对于风险等级较低客户异常交易的对手方仅涉及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等低风险客户的,可直接利用技术手段予以筛除。

  (四)在风险可控情况下,允许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推测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而无需收集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