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的可持续供应及使用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 1091-2018)、《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 804-2014)等有关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水企业(包括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等)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水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由于法律法规及政策可能存在的更新,本平台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立法机构、政府部门公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准。

供水的可持续供应及使用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 1091-2018)、《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 804-2014)等有关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水企业(包括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等)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水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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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的可持续供应及使用

  《上海市供水水质管理细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供水水质管理,保障供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DB31/T 1091-2018)、《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DB31/T 804-2014)等有关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水企业(包括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企业等)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的水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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