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接入和供水服务的监管检测

  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第九条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2《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试行)》的通知》


*由于法律法规及政策可能存在的更新,本平台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一切以立法机构、政府部门公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为准。

供水接入和供水服务的监管检测

  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第九条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2《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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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接入和供水服务的监管检测

  1.《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

  第八条 城市供水原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

  第九条 城市供水单位所用的净水剂及与制水有关的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条 城市供水设备、管网应当符合保障水质安全的要求。

  第十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以及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 [以下简称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查和督察制度,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情况及有关问题的处理结果,报上一级建设(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年度报告。

  2《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供水可靠性管制计划(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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