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关于申报减免租金企业专项补贴的通知 ( 2022年09月02日 )

  一、支持对象

  1.经认定的区级及以上非国有、非集体产业园区(特色园区、专业园区)运营主体;

  2.注册在本区,建筑面积为1万平及以上的非国有、非集体商务楼宇运营主体;

  3.注册在本区,商业建面为5万平及以上、2021年度销售额达3亿及以上的非国有商业综合体;

  4.注册在本区,建筑面积5万平及以上、主导行业占比70%的专业市场;

  二、支持标准

  鼓励引导产业园区、商务楼宇、创新基地、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等向最终承租经营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经认定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企业给予6个月房屋租金减免,对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或经营管理主体,由市、区按照减免租金总额的30%给予补贴,上限3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闵行区对疫情防控期间减免租金企业的专项补贴申请表》(附件1);

  2.运营主体的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业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内租户清单(包括租户名称、租赁单位、位置或门牌号等信息)(附件2);

  4.租金减免告示或通知(或以补充协议等形式)、租金减免凭证(需被减免租金的租户盖章);

  5.与各租户的租赁协议或合同(租期需要覆盖2022年1-6月)、相关租金支付凭证等;

  6.企业承诺书(附件3);

  7.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四、申报审核流程

  1.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在2022年9月30日前向所在街镇提交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街镇核实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2.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交至区经委;

  3.区经委征询各相关部门意见;

  4.补贴企业名单由区经委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区经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5.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流程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1.产业园区申请联系人:

  朱老师64125138  庆老师64123649

  纸质材寄送地址:沪闵路6558号309室

  2.商业综合体申请联系人:

  丁老师 54130121  周老师34202905

  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沪闵路6558号405室

  3.各街镇申请受理部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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