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失效)关于印发《上海市省间清洁购电交易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31日 文号:沪发改规范〔2019〕7号)


沪发改规范〔2019〕7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电力交易中心、上海电力股份公司、华能上海分公司、申能(集团)公司、宝钢股份、上海石化、高桥石化:

为有效促进上海对市外清洁能源,重点是可再生能源的合理充分持续消纳,并兼顾市内机组合法权益保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1575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积极推进跨省区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4〕456号)等文件要求,我们研究制订了《上海市省间清洁购电交易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省间清洁购电交易机制实施办法(试行).docx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