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本市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文号:沪发改规范〔2021〕12号)

各相关区政府:

  《关于推动本市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各部门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动本市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工作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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