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本市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12日 文号:沪发改规范〔2021〕12号)
各相关区政府:
《关于推动本市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工作的实施办法》已经各部门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推动本市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工作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 海 市 水 务 局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1月2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