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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 索 取 号: 002421001L/2021-00192
  • 文 号:沪发改公告〔2021〕8号
  • 发布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12-03
  • 主 题 词: 其他

  根据《节约能源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市行业节能管理部门和区级节能综合管理部门对全市重点用能单位进行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按照《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发布“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351号)的要求,现将列入全国“百家”“千家”名单及参照“千家”管理的本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完成等级: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中国石化上海高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宝武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中远海运油品运输有限公司、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亚东石化(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化学工业区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科思创聚合物(中国)有限公司;

  基本完成等级: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航空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市各重点用能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强化组织实施和资源配置,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助力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上海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1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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