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道路挖掘计划管理的通知(沪道运设养〔2022〕166号)
二、适用范围
(三)符合“低风险事项”定义的水电气通等市政管线接入类掘路施工。
上述“低风险事项”是指满足管线长度小于等于100米且占路施工周期小于7天的水电气通等市政管线接入类掘路施工。满足低压非居(以380伏、220千伏供电的一般工商业客户项目)及人行道上无需建设排管的10KV电力接入项目不受长度与施工周期的限制。如后续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对免于申报掘路计划有进一步扩容,以相关文件为准。
四、实施内容
(二)管理平台
本市道路挖掘计划的申报、审核、发布等工作统一使用掘路计划管理平台进行操作(以下简称计划平台)。计划平台依托市交通委综合业务平台(网址:https://nbfw.jt.sh.cn:2002/xzsp-netweb/in
dex.do),各申报单位(需是项目建设法人)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管理部门在政务平台使用账户密码登录。
计划平台内的道路路名库及其数据以城市道路、公路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内设施量数据为准。市、区道路管理部门应当做好设施管理系统内的数据维护工作,及时增减及更新道路设施数据,未纳入设施管理系统内的道路将无法进行计划申报。
1.《关于完善本市市政管线接入涉及挖掘道路施工许可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沪道运设养〔2021〕167号)
二、提升市政管线接入服务。各区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上海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统一将占掘路有关审批纳入“一网通办”平台,方便电网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一表申请”办理外线工程审批手续,与规划资源、公安交管部门并联办理审批。对低压用电接入项目施行告知承诺(见附件1、附件2),具备条件的当场核发许可,最长时限不超过2个自然日。后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将进一步研究将电力改革措施延伸到水、气、通信等市政公用设施,通过挖掘道路施工“一件事”办理,提高市政设施接入效率,提升用户感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