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全市率先、轻微容错、谦抑执法,“四清单”开启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新模式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贯彻上海市委市府和松江区委区府决策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不断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在本市率先建立“轻微免罚清单+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不予立案清单+不予现场检查清单”的“四清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新模式,在合法前提下极力挖掘企业容错空间,严守安全底线同时非必要不打扰企业,呵护市场主体成长活力,护航企业发展后劲。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出,要“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依法免于处罚清单”;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中也明确了关于轻微免罚、显著轻微不予立案的相应规定。

  为全面落实《上海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推动区市场监管局发展壮大市场主体20条落地生根,区市场监管局在严格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的《免罚清单》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的同时,立足松江区域实际,创新出台《可以不予立案的违法行为清单》和《可以不予现场检查的违法行为清单》,形成松江特色的“四清单”包容审慎监管新模式。

  基本做法

  (一)多开整改单、少开处罚单

  区市场监管局在落实《免罚清单》《免强清单》的基础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轻微免罚的当事人,以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破除信息壁垒,完善企业合规审查机制,以柔性执法规范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宽严相济,严打破坏营商环境违法行为。查办了系列侵犯商业秘密案,上海KH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被市场监管总局评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三十年以来十大行政执法案件”,央视、解放日报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权利人通过外交部致函感谢,表示对中国营商环境充满信心,并追加3亿对华投资;侍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被评为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第一批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

  (二)多教育指导、少立案处罚

  2024年6月,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不予立案清单3.0版》。自2022年结合《免罚清单》在全市首创《不予立案清单》以来,区市场监管局立足区域实际,逐年评估调整,最终形成3.0版本。3.0版包括了72项可以不予立案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广告、价格、食品安全、商标、消费者权益、专利、计量、认证、产品质量等多领域监管事项。

  《不予立案清单》是对《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的细化解释,包含“显著轻微类”56项,如设立服务标识不够显著等行为;“初次违法类”15项,如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等行为;“依法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1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未备案的行为。在枚举容错行为同时,审慎明确违法行为的具体表现、具体情形、法律依据,对符合条件的行为,除社会影响恶劣、引发公众强烈关注的以外,可以依法不予立案。

  寓管于服,在作出不予立案决定之余,给予当事人必要的服务指导,教育引导提升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复查;当事人再犯、屡犯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依法重新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形成工作闭环,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先后对多家辖区公司进行专项服务,受助企业纷纷赠送锦旗感谢。

  (三)多渠道取证、少进门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秉持“控权保民”的行政法精神,回应企业诉求,区市场监管局再度首创《不予现场检查清单》,包含违法事实可以通过网络取证、上游违法行为已查实、重复举报以及其他部门移送且证据详实等情形,共计38项,包含广告、价格、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监管等多领域违法案由。

  秉持谦抑执法,对于无需现场检查即可掌握确凿事实证据的违法行为,《不予现场检查清单》注明适用情形的同时,要求执法人员用足用好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溯源上游违法、对接案件来源,指导当事人自觉提供证据材料,不遗余力减少不必要的入企检查频次,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打扰,实现打扰更少、查办更准、服务更好。对于必须现场检查的严重违法案件,坚持“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主要成效

  《不予立案清单》《不予现场检查清单》的开创性出台,体现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为民的担当,进一步减轻执法成本,能容则容、该严则严,切实推进有温度、有力度、有精度的行政执法,将柔性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形成了“轻微免罚清单+不予实施强措清单+不予立案清单+不予现场检查清单”的“四清单”包容审慎新模式,标志着区市场监管局进入包容审慎监管的新纪元。2023年11月,“四清单”被市发改委评为2023年度各区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第三名。

  截至2024年9月,区市场监管局积极适用包容审慎“四清单”,已对1000余家市场主体的1117个违法违规行为免于处罚,对409个显著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对451个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强制措施。

  推广价值

  “四清单”模式的建立,是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柔性执法机制,进一步优化松江区营商环境的又一次有益尝试,也是立足职能全面落实依法治区工作,保护企业,特别是“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有力举措和重要成果。制定实施“四清单”,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回应了社会关切和企业发展需求,是准确把握法治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需要,是保护企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需要,也是节约行政资源、严格规范和保护行政执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