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全国各地登记大厅均免费提供所有登记类型的办事告知单,并在网上公开供企业市民免费下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两文件对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免收和减收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对契税和印花税适用税率进行了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全国各地登记大厅均免费提供所有登记类型的收费告知单(包括登记费和税率表),并在网上公开供企业市民免费查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明确“2019年底前,流程精简优化到位,不动产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通过共享获取,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不动产登记数据完善,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全国各地登记大厅均在明显位置公告办理时限,并在网上公示。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两文件对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免收和减收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对契税和印花税适用税率进行了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全国各地登记大厅均免费提供所有登记类型的收费告知单(包括登记费和税率表),并在网上公开供企业市民免费查阅。《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关于本市调整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告》(沪不动产登[2017]1号):“五、免收查阅费。不动产登记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明确“2019年底前,流程精简优化到位,不动产登记数据和相关信息质量明显提升,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通过共享获取,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以内;2020年底前,不动产登记数据完善,所有市县不动产登记需要使用有关部门信息的全部共享到位,“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在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施,全国所有市县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力争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全国各地登记大厅均在明显位置公告办理时限,并在网上公示。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十条明确“符合查询条件,查询人需要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或者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当场提供。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供”。
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发布本市提供更新地籍图服务标准的通告》(沪自然资源登〔2021〕10号)明确交付最新地籍图1个工作日,并在官网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