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改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黄浦区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落实,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黄浦区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同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权限授予窗口,直接面向企业提供服务。针对工程建设项目领域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区政府明确由重大办、审改办牵头,发改委、规划资源局、建管委、财政局等重点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交通、交警、绿化、环卫、环保、消防、卫生、民防等专业条线部门积极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开展先行先试,探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自2017年底起,区重大办、审改办积极与市建设部门沟通,借鉴社会项目审改方法,研究过程中广泛听取审批部门、专业条线部门意见建议,多渠道吸取经验。2018年4月,基本形成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改方案,从原来常规的349工作日压缩到100工作日,将审批总时长压缩60%以上。同时,选择黄浦文化中心项目、区委党校两个政府投资项目为试点,同步开展审改工作的方案研究与项目实践。2018年9月,上海市政府投资工程、企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陆续颁布,在试点运营的基础上,有序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审批工作。
(三)主动沟通联系,做好审批服务
联审平台上线以来,为推动黄浦新、改、扩工程建设项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联审共享平台”上顺利实现在线办理,与31家企业开展了面对面的访谈调研,了解企业在告知承诺制、批后监管政策和平台操作方面的掌握情况。同时,区建管委赴中海地产普陀区红旗村项目,通过现场体验调研方式,从建设单位办理手续的角度,研究分析建设工程联审平台在报批流程和实际应用中可能存在的堵点问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工作。一是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线上”申报。积极引导企业转轨联审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多部门并联审批和不见面审批。针对正在申报手续的企业,一对一为企业答疑解惑,手把手服务、指导企业解决操作问题。二是提供“线下”一站式综合受理服务。设立专业审批服务区,把区建管委、规划资源局、房管局、环保局、消防支队、绿化市容局等单位窗口调整至专业审批服务区,推进建设项目四阶段综合审批,为办事人员提供一站式的综合受理服务。三是全面推进并联审批。只要符合审批平台线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能并则并,以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例如,区发改委取消了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一并审批;区规划资源局实施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2项行政审批合并办理等。四是自我加压缩短审批时间。管理部门正式受理企业申请后,努力压缩审批时间,以最快速度进行审理、审核、文印和送达。区规划资源局有多个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当日下午窗口顺利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土地合同和规划用地许可2个事项深度融合、合并办理;企业施工许可申请提交后,区建管委力争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出当天就办结施工许可申请,有多个项目仅用半个工作日就完成了受理、审批和发证工作,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二、改革政策落实情况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同步设立区级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的通知》文件颁布以后,黄浦区于2019年4月26日挂牌成立了黄浦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5月10日出台《关于成立黄浦区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审查中心的方案》。明确区审批审查中心由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生态资源局、区消防支队等单位进行集中办公。严格按照“一口受理、一次发证、限时办结”的要求,确保审批审查中心按照全市统一思路实体化运作。
《关于本市社会投资小型工业项目减免相关费用和取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简化本市小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发布后,我区建设部门组织了学习和宣贯,截至目前,我区未有符合文件要求的小型建筑工程和小型工业项目。
《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文件颁布后,黄浦区消防支队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职责移交黄浦区建管委,自2019年6月22日起,该项职能明确由区建设管理委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