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关、海事、边防建立了联合登临检查机制,即在必要的情况下由海事牵头,海事、海关、边防三部门对国际航行船舶进行联合登临检查。
表 有关“联合登临”的规定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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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关于建立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的通知》 |
2016年,国务院批复建立国务院贸易便利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对外名称为中国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负责与利益相关者就贸易便利化改革的规划和实施进行协调和磋商,定期组织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商务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表 国家贸易便利化委员会建立情况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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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国务院贸易便利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