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货运领域的企业:i)没有经营许可证数量限制;ii)没有禁止进入道路或港口的规定;iii)不需要现有企业参与发放新经营许可证的决定;iv)没有限制新进入者将服务扩展到新航线或地理区域的规定;v)政府或其他实体也没有制定最低限价和定价指南;vi)没有强制使用经认证的经营商的要求。
我国对物流领域的企业:i)没有经营许可证数量限制;ii)不需要现有企业可以参与发放新经营许可证的决定;iii)没有限制新进入者将服务扩展到新航线或地理区域的规定;iv)政府和其他实体也没有最低限价和定价指南;v)没有强制使用经认证的经营商的要求。
我国对:i)操作人员的法定认证和培训;ii)设备检查间隔和重新认证;iii)强制休息前的法定最大工作时数等方面均有相应的安全规程。涉及的法律法规情况如下:
表 操作人员的法定认证和培训要求相关法律法规
要素 |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
海运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
国务院 |
|
公路货运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全国人大常委0会 |
表 设备检查间隔和重新认证相关法律法规
要素 |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
海运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
国务院 |
5 |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 |
交通运输部 |
|
公路货运 |
7 |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 |
8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 |
表 关于强制休息前的法定最大工作时数的主要法律法规
要素 |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
总体层面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海运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值班规则》 |
交通运输部 |
公路货运 |
11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 |
我国在物流领域有:i)操作人员的法定认证和培训要求;ii)设备检查间隔和重新认证的法定要求;iii)强制休息前的法定最大工作时数要求。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如下:
表 物流领域相关操作人员的法定认证和培训要求的法律法规
要素 |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
货物装卸 |
1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国务院 |
2 |
《船载危险货物申报员和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管理办法》 |
交通运输部 海事局 |
表 物流领域有关设备的检查间隔和重新认证的法定要求的法律法规
要素 |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
货物装卸 |
3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国务院 |
储存和仓储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 |
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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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 |
海关总署 |
|
7 |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
公安部 |
表 物流领域有关强制休息前的法定最大工作时数规定的法律法规
要素 |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
总体层面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