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a.外国签发的电子合同;b.国外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等方面均有较完备的法律法规。涉及的法律法规情况如下:
表 有关电子合同和签名的主要法律法规
要素 |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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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签发的电子合同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2 |
《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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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电子签名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我国在电子支付方面有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其涉及的法律法规情况如下:
表 有关电子支付的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
时间 |
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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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 |
2013年2月 |
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等地区开展试点,允许参加点的支付机构集中为电子商务客户办理跨域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 |
2 |
《关于上海市支付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实施意见》 |
2014年2月 |
首批获得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资格的5家公司为上海银联电子支付、通联支付、东方电子支付、快钱支付以及上海盛付通。 |
3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开展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的通知》 |
2015年1月 |
进一步推进跨境电商试点业务,将试点地区范围扩大至全国,简化外汇支付流程,并提高网络购物单笔交易限额,由等值1万美元提高至5万美元;同时坚持客户实名制和交易数据逐笔采集原则,切实防范异常交易风险。 |
4 |
《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
2018 年1月 |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
5 |
《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管理办法》 |
2019年4月 |
支付机构可以凭交易电子信息,通过银行为市场主体跨境交易提供小额、快捷、便民的经常项下电子支付服务,进一步便利跨境电子商务支付结算,明确支付机构可为境内个人办理跨境购物、留学、旅游等项下外汇业务,进一步满足境内个人合法用汇需求。支付机构应建立有效风控制度和系统,健全主体管理,加强交易真实性、合规性审核;银行应对合作支付机构的相关外汇业务加强审核监督。 |
6 |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的通知》 |
2020年5月 |
进一步拓宽贸易新业态结算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外汇业务,便利跨境电商出口业务资金结算,跨境电商可将境外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个人可通过外汇账户办理跨境电商和市场采购贸易项下外汇结算,以满足个人对外贸易结算需求。 |
7 |
《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 |
2021年1月 |
围绕实体经济需求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优化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管理、便利个人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便利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使用。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年3月 |
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框架,加强监管合作,提高开放条件下风险防控和应对能力,加强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建设,推进金融业信息化核心技术安全可控,维护金融基础设施安全。 |
9 |
《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
2021年7月 |
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法合规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提供结算服务,鼓励研发安全便捷的跨境支付产品,支持非银行支付机构“走出去”;鼓励外资机构参与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发展与竞争。 |
10 |
《“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 |
2021年10月 |
大力发展面向全球市场的电子商务营销、支付、物流及技术源务,形成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国际电子商务服务业,鼓励金融机构与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企业开展合作,大力支持移动支付企业“出去”与跨境电商协同发展: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探索数了人民币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支持作用。 |
我国在技术中立方面有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其涉及的法律法规情况如下:
表 有关技术中立的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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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
我国在跨境数据流动的个人数据保护方面有较完备的法律法规。涉及的法律法规情况如下:
表 有关跨境数据流的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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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3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