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a.货运运输服务(海运;公路);b.物流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报关行;货运代理);c.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保险)等服务部门关于必须告知申请人许可证被拒绝、暂停、取消的原因方面均有较完备的法律法规。涉及的法律法规如下:
表 有关告知申请人许可证被拒绝、暂停、取消原因的主要法律法规
要素 |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
总体层面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货运服务 | 3 |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 | 交通运输部 | |
物流服务 | - | 遵循总体层面 | 遵循总体层面 |
金融服务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
7 | 《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银保监会 |
在:a.关税和税收(任何种类),费用和收费;b.海关分类和估价程序;c.技术性非关税措施(NTMs);d.非技术性NTMs,有条件的贸易保护措施和原产地规则;e.出口相关领域等几个方面我国直接出口商和进口商或其授权代表均有权对影响国际货物贸易监管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涉及的情况如下:
表 国际货物贸易监管领域行政复议的规章及制度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 | 海关总署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 | 海关总署 |
我国在:a.货运运输服务(海运;公路);b.物流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报关行;货运代理);c.金融服务(商业银行;保险)等服务部门关于服务提供商或专业人员有权对影响国际服务贸易的监管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方面均有较完备的法律法规。涉及的法律法规如下:
表 国际服务贸易监管领域行政复议的规章及制度
要素 | 法律法规 | 发文机关 | |
总体层面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货运服务 | 2 | 《交通运输行政复议规定》 | 交通运输部 |
物流服务 | - | 遵循总体层面 | 遵循总体层面 |
金融服务 | 3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4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