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登记中心在全市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

  1月28日,上海召开2023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会上发布了《上海市加强集成创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了4方面27大项195小项任务举措,其中提出强化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最大限度便企利民。

  近日,长宁区登记中心受理办结了全市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模式下的第一本产证,在全市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

  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是指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缴纳环节,税款(契税、增值税、个税、印花税等)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动产登记费)合并为一笔订单支付,购房人只需要进行一次支付操作,就可以缴纳不动产登记中涉及的税费。

  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是基于不动产登记与缴税“一窗通办,即时办结,同窗出证”的进一步深化,通过打破部门壁垒,完善信息联动与数据共享机制,将原有支付途径整合,税费和登记费前台一次缴纳、保障资金应收尽收,强化全链条监管,后台自动分清入账,实现多部门支付操作的简并化改革。

  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的实现,使购房人只需要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便可在线缴纳全部税费及登记费,线下完成登记步骤后可直接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不再需要进行多次录入、多次付款的繁琐操作,大大节约了办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