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汇总 ( 2022年08月19日 )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就业,鼓励应届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和灵活就业,人社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就业补贴政策,杨浦区将应届毕业生及各类用人单位可享受的一次性就业补贴进行汇总。

  一、重点群体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

  2022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吸纳在本市登记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或本市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本市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

  2、补贴标准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同一名失业人员或高校毕业生被不同单位录用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3、申请流程

  重点群体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即通过信息系统比对就业参保信息,确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审核和公示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核拨至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二、黄浦区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次性补贴

  (一)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

  本市各类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黄浦区户籍首次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

  2、补贴条件

  录用本区户籍首次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用工登记备案的就业起始日期应在应届生毕业月份次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3、办理材料

  1)《黄浦区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2)《黄浦区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人员明细表》;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材料各一份。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应届生毕业年度的次年6月30日前向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

  在本市登记注册成立5年以上,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推荐录用黄浦区户籍首次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成功推荐就业一人,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成功推荐就业补贴2000元,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3000元。

  2、补贴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黄浦区户籍首次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用工登记备案的就业起始日期应在应届生毕业月份次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3、办理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推荐就业补贴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 《黄浦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推荐就业补贴申请表》;

  2)《黄浦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推荐就业补贴人员明细表》;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人单位委托代理合同;

  4)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章,第3项材料另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的实际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交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提供如下材料:

  1)《黄浦区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2)《黄浦区用人单位一次性就业补贴人员明细表》;

  3)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等材料各一份;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在应届生毕业年度的次年6月30日前向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经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贴。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范围和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按照缴费当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的50%。

  补贴期限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实际月数,累计不超过24个月。

  3、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在区县指定银行开设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借记卡或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5)《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4、申请流程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可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次月起,携带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

  四、黄浦区2022届高校毕业生

  灵活就业一次性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

  黄浦区户籍2022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按规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可享受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2、补贴条件

  灵活就业登记备案的起始日期自高校毕业生毕业后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社会保险费按灵活就业的标准缴纳。

  3、办理材料

  1)《2022年黄浦区应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一次性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

  3)社保缴费凭证和银行账号等。

  4、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3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补贴申请。区就业促进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区人社局对补贴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补贴发放至个人账户。

  咨询方式

  电话:63011120

  地址:中山南一路555号服务大厅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09:00-11:30

  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