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环评+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操作办法 ( 2022年06月21日 )

  一、条款内容

  在《崇明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实施方案》第16条“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改革”中,对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24个行业以及市、区重大项目试点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举措,提升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服务。

  二、执行期限

  2022年4月30日-2023年6月30日。

  三、具体内容

  (一)支持对象

  企事业单位。

  (二)支持内容

  属于医药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24个行业(见附件)以及市、区重大项目的排污单位,可自愿申请实施“两证合一”。区生态环境局在受理环评审批时同步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两项行政许可事项“一套材料、一口受理、同步审批、一次办结”。

  四、申请方式和所需材料

  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通过“一网通办”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提交《环评审批申请表》、《环评文件》、《环评文件(可公开版本)》、《主要环境影响和对策措施》、《删除内容说明报告》、《主动公开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总量来源说明》(非必要)、《公众参与情况说明》(非必要)、《公众参与情况说明全本》(可公开版本)、《删除内容说明报告》、《主动公开证明材料》(非必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非必要)、《排污许可申请承诺书》、《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排污信息清单》(非必要)。

  五、办理路径

  全程网办。通过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模块,搜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网址:https://zwdt.sh.gov.cn/)。

  六、联系方式

  本操作办法由上海市崇明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受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生态产业服务区11号窗口)

  联系人:鲍婷婷 董颜箔       咨询电话:69699379

  附件

  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的行业清单

  (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序号

行业类别

行业名称

行业代码

排污许可管理类别

重点管理

简化管理

1

医药制造业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271

全部

/

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2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20(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3

中药饮片加工

273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4

中成药生产

274

/

有提炼工艺的

5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276

生物药品制造2761,基因工程药物和疫苗制造2762,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6

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278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7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

制品制造

309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多晶硅棒)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3091(除石墨制品、碳制品、碳素新材料以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9(单晶硅棒,沥青混合物)

8

专用设备制造业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358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9

汽车制造业

汽车整车制造

361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汽车整车制造361,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汽车用发动机制造362、改装汽车制造363、低速汽车制造364、电车制造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

10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362

11

改装汽车制造

363

12

低速汽车制造

364

13

电车制造

365

14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366

15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367

1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372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的

17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373

18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374

1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计算机制造

391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的

20

通信设备制造

392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21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396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22

电子器件制造

397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的

23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的

24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399

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含稀释剂)的

  注:表中的行业类别、代码和管理级别划分等内容均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