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发挥企业债券功能作用更好服务抗疫助企促发展工作的通知 ( 2022年05月04日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各区发展改革委:

  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支持下,近期本市相关企业通过企业债券融资,有力支撑了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债券功能作用,更好服务抗疫助企促发展工作,现就近阶段做好企业债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债券作为直接融资工具,具有期限较长、成本较低、直达项目等优势。市发展改革委作为本市企业债券主管部门,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企业债券融资,募集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科研攻关、医药产品制造以及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二、进一步加大企业债券对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实施的支持力度。聚焦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创中心、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等国家战略,以及五个新城等重点区域,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企业债券融资,推动旧区改造、产业园区、保障房、新基建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三、进一步加大企业债券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领域,以及联网、补网、强链等重点环节的基础设施项目,精准补短板、强弱项,优化本市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和发展模式,推动项目适度超前投资建设。

  四、进一步加大企业债券对产业基金、创投基金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也可用于出资设立或增资各类基金,最终投向未上市成长性创业企业,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五、积极鼓励优质企业债券申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 进一步增强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发改财金〔2018〕1806号)相关规定,做好项目优选储备,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发行优质企业债券。

  六、市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做好企业债券申请发行相关协调服务工作,请各区、各有关单位做好重点企业需求摸排和推荐工作,发挥好企业债券对促投资、稳经济、保民生的支撑作用(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财金处 孙枫、胡鲁鹏;联系电话:18018888189、13816681804)。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