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本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0日 文号:沪发改环资〔2026〕139号)

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委: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2026〕244号、沪经信产〔2026〕554号、沪绿容(林)便函〔2026〕165号、沪绿容(林)便函〔2026〕166号、沪绿容〔2026〕121号、沪环函〔2026〕69号、沪水务〔2026〕150号、沪水务〔2026〕159号、沪农委〔2026〕239号)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10项,安排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95953.6556万元,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16091.4184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6〕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十一批至第十三批合计1801人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2800.9832万元。

  2.按照《2026年上海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6〕2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十一批至第十三批合计10522人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由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3290.4352万元。

  3.按照《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补助办法》(沪经信规范〔2022〕6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4年1个重点单项第二笔补助资金、2025年1个重点单项第二笔补助资金和2025年1个重点区域项目第二笔补助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6523.28万元。

  4.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优化提升工作市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沪绿容〔2024〕285号)规定,安排2026年生活垃圾分类优化提升工作市级奖励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35193万元。

  5.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的扶持政策》(沪发改环资〔2023〕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14个区956辆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4123万元。

  6.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绿容规〔2025〕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家单位2026年3-6月B5生物柴油销售补贴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4311.7398万元。

  7.按照《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沪环规〔2025〕5号)和《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版)》(沪环规〔2025〕6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6年第六批362辆国四柴油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544辆新能源车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0455.1358万元。

  8.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24〕408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83个2026年本市城镇污水主管修复和改造项目补贴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4998.11万元。

  9.按照《关于印发<上海市外部截流小区内部分流改造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沪水务〔2024〕37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76个2026年本市外部截流小区内部分流改造项目补贴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9812.16万元。

  10.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4〕8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三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市级扶持资金,由市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0537.23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6年节能降碳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五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17日

政策性文件留言咨询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