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本市2025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九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4日 文号:沪发改环资〔2025〕167号)

市商务委:

  你委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2025〕414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委,共1项,安排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549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按照《2025年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0号)规定,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十批304人次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549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5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十九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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