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本市2025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九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0日 文号:沪发改环资〔2025〕92号)
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市生态环境局: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2025〕208号,沪交货〔2025〕407号,沪环函〔2025〕81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共6项,安排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76219.431185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11415.33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 按照《2025年上海市落实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0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五批1796人次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472.275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2676.225万元,合计3148.5万元。
2. 按照《2025年上海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21号)和《2025年上海市进一步支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5〕112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五批7733人次本市汽车置换更新(燃油车)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507.935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8544.965万元,合计10052.9万元。
3. 按照《上海市2025年落实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沪交货〔2025〕296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一批57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34.26万元、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194.14万元,合计228.4万元。
4. 按照《上海市鼓励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沪环规〔2024〕10号)和《上海市国四柴油车淘汰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沪环规〔2024〕15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5年第三批2445辆国四柴油车淘汰补贴资金,456辆新能源车更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16499.602万元。
5. 按照《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5〕3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4年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度电基本补贴、星级度电补贴、2024年四季度至2025年一季度电动出租车充换电补贴及2024年市级平台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56854.959185万元。
6. 按照《上海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发展专项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0〕14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1个2025年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补贴资金,由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850.4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市2025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安排计划(第九批)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