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2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8日 文号:沪发改城提〔2026〕17号)

王训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本市低空基建规划建设,促进低空经济快速发展和城乡管理有序的提案”收悉,经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动低空经济健康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十五五”时期是我国低空经济发展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阶段和健全安全治理体系的攻坚期。为夯实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基础,提高低空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委印发工作文件,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编制省级低空基础设施和公共航路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衔接审核后由省级政府印发实施,作为后续相关建设项目立项依据。

  为支撑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我委组织上海市低空公司,会同市区两级相关部门以及低空领域重点企业,对我市低空基础设施现状分布、运行情况进行了排摸,并对未来五年低空飞行和场景拓展需求作了摸底调研。经梳理,我市低空基础设施现状总体呈现“数量可观、基础扎实”的特点,但同时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低空安全防护仍存在短板。亟需构建全天候、全覆盖、高精度的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对各类有人及无人航空器的有效识别与连续稳定跟踪。二是规模集约化程度仍需提高。现有起降等设施多为企业自建自用,私有化特征明显,飞行保障设施主体分散,缺乏一体化保障能力,亟需优化空地资源配置,提高体系化飞行保障能力。三是验证测试资源仍需充实。目前我市缺少为新型航空器以及新兴应用场景提供验证飞行的起降、公共航路及飞行保障设施,亟需完善测试相关设施和航路建设,保障低空航空器制造企业在沪完成闭环测试运行。

  在上述调研工作基础上,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推进我市低空基础设施和公共航路建设方案编制工作。近期形成《上海市低空基础设施和公共航路建设方案(一期)编制工作方案》,报市主要领导同意后已正式印发,后续将据此开展编制工作,推进我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本市低空基建规划建设,促进低空经济快速发展和城乡管理有序的提案,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后,认为对保障我市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吸收您的建议,具体开展如下工作:

  1、加快开展建设方案编制。以实际需求为牵引,以夯实安全基础为重点,我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继续推进我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谋划一批优先建设的起降(含地面配套设施)、飞行管理服务保障(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安全防护等设施,推进低空公共航路及设施的布局建设,并充分考虑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同时,建设方案将明确建设必要性和迫切性、建设规模、项目清单、建设机制、投融资方案、实施保障、推进计划等,确保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落地。

  2、协同推进标准体系建立。在工信部指导支持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将牵头,联合苏浙皖工信部门,建立长三角低空经济标准协同工作机制,共同开展关键技术标准联合研制,推动跨区域标准互认与应用,打造长三角低空经济标准协同示范高地,助力长三角低空经济一体化发展。同时,开展标准宣贯培训与试点验证,推动标准在项目审批、建设、验收全流程的落地应用,并同步收集低空应用场景反馈,迭代优化标准内容,实现“以用促标、以标促建”,切实支撑低空经济规模化发展。

  3、积极协助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我市将积极配合民航部门,以及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华东通航服务中心等科研单位,协助推进低空领域立法进程,充分提供我市有关工作建议,积极争取相关试点工作在沪实施。

  感谢您对低空经济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