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70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文号:沪发改财金提〔2025〕8号)

齐全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建议”的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财政局、市科委、市国资委、市委金融办等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本提案围绕促进“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深入分析了创新型企业在融资方面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并从多措并举克服资本短期化、投机化倾向,搭建创投机构与创新型企业的沟通桥梁,提升创新型企业的融资能力等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我市加快构建良好的创业投资发展环境、加大早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我市已开展了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并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优化今后工作。

  一、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

  为进一步优化上海创投基金发展生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我市在政府投资基金方面积极布局,走在全国前列。

  我市于2010年、2014年分别设立上海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上海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两支功能性基金,通过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民间资金重点投向处于种子期、成长期等创业早中期的创业企业。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两支引导基金撬动了近800亿元市场资金,培养了200多个专业投资团队(大部分都是早期创投基金),支持了超过2700家中小创新企业,其中一半以上是上海企业。被投企业聚焦战新领域,早期和早中期占比超过80%。

  2024年,我市设立了规模100亿元的上海未来产业基金,专注于颠覆性、前沿性及交叉学科的技术早期孵化,通过“直接投资+子基金投资”模式重点投向种子期、天使期的早期科技项目,聚焦解决初创企业“首投难”问题。

  同时,杨浦区、青浦区、嘉定区等区也设立了区级政府引导基金,主要投向互联网零售、医疗器械、生物科技、电子设备、高端装备制造、人工智能、信息软件等领域,从多个领域、层次支持创业投资,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科技创新,着力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落实国家文件要求,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统筹规划,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投资链条向更早期的创新项目延伸。同时,坚持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提升投资效率,强化孵化赋能,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共同推动上海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二、关于增强国资对早期硬科技投资机构的支持

  近年来,国资在创业投资和一级市场股权投资领域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设立了多支市场化母基金。2017年,上海国际集团发起设立上海科创母基金,是全国首家以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为核心使命的市场化母基金,目前已发起设立三期基金;2022年,我市设立上海国资母基金,加快国资布局优化和战略性产业培育;2024年,我市聚焦国家、上海战略任务和重点产业,推动设立1000亿元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引导国有资本、牵引带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新”。

  同时,我市积极发挥国有企业在科创投资领域的重要作用,推动上海国际集团联合浦东创投集团、张江高科、上海科创基金发起设立早期硬科技基金,聚焦底层技术变革、前沿科技突破、交叉领域创新等新赛道、新方向,努力形成对共识技术的超越性理解以及对“非共识”技术的前瞻性研判。

  当前我市正加快打造全方位的科技创新国资基金群,进一步健全我市从早期科技成果孵化到产业培育的科技投资体系。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强化国资、社会资本优势互补和战略协同,推动产业基金为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产业链协同、全生命周期服务,有效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三、关于搭建创投机构与创新型企业的沟通桥梁

  长期以来,上海高度重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行业发展,通过出台文件、投资引导、优化环境等方式,促进创投机构与创新型企业的沟通。

  一是陆续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上海股权投资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推动上海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强化制度保障,并提出要做好政府部门与创新项目、创业投资企业的对接服务。

  二是支持上海科创金融研究院及旗下天使投资专业化服务平台——上海天使会在沪成立,聚焦天使投资人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及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投融资专业化服务。

  三是推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完善科创投资和科创企业服务功能,积极拓宽优质中小企业融资通道,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每月举办一场“一月一链”投融资路演活动,支持投资机构和科创企业投融资对接。

  四是根据国家要求,定期举办创业投资机构与创新创业项目的对接活动,加强交流合作。

  五是充分发挥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在政府与市场沟通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协会通过举办长三角创业投资行业峰会、搭建投融资对接平台、组织创业投资政策培训宣讲等方式,构建高效协同的生态圈。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现有机制和政策工具,进一步深化合作,持续推动创投机构与创新企业紧密对接,有效促进创新资源双向流动。

  四、关于提升创新型企业的融资能力

  我市高度重视对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融资支持,多措并举支持企业提升融资能力。

  一是用好政府引导基金,对挖掘初创项目能力强、投资项目科技含量高的基金管理机构,支持在一定额度内开展滚动投资;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功能性平台发起设立的早期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二是支持科创类企业通过科创债、科创票据等各类工具增强融资能力,为科创类企业提升科技实力、促进研发创新提供重要支撑。截至目前,已推动数十家企业累计发行科创债超2000亿元。

  三是依托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及专业管理团队致力打造科技企业家社区,构建“人才培育+成果转化+资本赋能”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生态体系,陪伴初创项目健康成长。

  四是探索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的科研及投资项目管理方式,通过搭建AI+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对创新创业项目从早期发现到持续资金支持等全生命周期穿透管理,提升早期项目的识别与投资转化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好政府引导基金、科创债等要素资源,重点对创新型企业加强融资支持。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由衷的感谢。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