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1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文号:沪发改民营提〔2025〕6号)
民革上海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合规管理是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上海始终重视企业提升合规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民营企业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围绕提案提出的民营企业在自身合规建设中的不足、行政机关涉企合规指导工作的难点和法律制度上给予的制度激励,主要开展了以下具体工作:
1.助力企业提升合规管理能力
一是提升民营企业合规意识。通过举办上海市企业法务技能大赛,动员全市各类企业及企业法务、合规工作者聚焦企业合规体系建设,评选出一批可分享可借鉴可复制的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典型案例。结合“3·15”等时间节点,研发《企业职务类犯罪预防》等企业合规管理相关课程,积极开展普法宣讲进企业,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在全市开展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创建活动,组成专家指导团队组织合规专题培训,引导、帮助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和管理能力。
二是指导企业合规经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梳理企业法定义务、细化明确行政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常见法律问题,编制企业合规经营手册指引,主动开展企业经营合规指导,积极推广新入市场经营主体合规告知制度。开展本市“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行动,组织律所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企业合规、“法治体检”等公益法律服务,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
三是加强企业风险防范。依托“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机制,深入100余家行业协会、商会及重点企业走访座谈,对发现的监管漏洞和管理盲区及时开展风险预警,推动建立“企业-公安-行政监管”防控体系。探索民营企业运行状况风险、涉法涉诉风险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积极防范民营经济领域风险。
2.提升行政机关合规指导工作绩效
一是加强依法生产经营指导。规范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截至2024年底,制定涉企合规指引25件、惠企文件77件,如《产品质量可靠性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引》,旨在引导行业组织、科研院所、技术机构、企业参与建设服务平台开展产业质量可靠性研究和实践工作;如聚焦临港新片区企业实际需求,推出《临港新片区经营主体生态环境领域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固定污染源类)》,将法律要求细化、具体化为企业可操作的要点,给予企业全生命周期、精准有效指导。
二是持续推出包容审慎监管举措。不断更新“免罚”清单和“减罚”,2024年制定“免罚”清单5.0版和“减罚”清单2.0版,修订《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探索制定“免强”清单,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符合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规定的违法行为等7种情形不予施行行政强制措施。
三是优化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定《上海市工业领域经认定的经营者(AEO)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将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水务等7各领域83项行政检查情形纳入工业AEO试点,通过4项程序9个指标认定首批工业AEO企业2360家。针对各领域的中低风险检查事项,共同对认定的工业企业开展分级分类检查,并首次通过“免审即享+告知承诺”方式优化行政检查工作。
3.制定措施加强立法进一步引导企业合规经营
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印发《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加强民营经济法治保障中明确提出,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完善合规指引正面清单,探索建立高频违法行为披露负面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规范经营单独作为一个章节,对民营经济依法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民营资本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提出要求。上海将按照国家上位法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在依法生产经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关于贵单位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将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境、重点事项指导民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统一本市依法生产经营指导要求、扩展依法生产指导领域、精准回应企业需要,全面推行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同时,继续指导各行政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执法实践,编制经营主体依法生产经营指引,将企业的法定义务条款细化为企业易懂、易操作的要点,明示“判定企业守法与否的具体标准”,主动开展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指导。
二是继续加强企业合规指引制定工作。引导民营企业合规经营,完善合规指引正面清单,探索建立高频违法行为披露负面清单。在全国率先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平台监管机制,不断提升“法治云体检”智能化、个性化水平,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法治解决方案。
三是强化涉企犯罪打击与合规建设联动。加强对合同诈骗、职务侵占、商业贿赂等涉企犯罪的打击力度,提炼企业合规建设的关键要点,提供针对性风险防控建议。加强跨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完善与市场监管、税务、工商联等部门和单位的协作机制,联合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共同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拓展合规宣传和培训渠道,结合企业需求,提供定制化合规指导。
四是持续深化推进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创建活动。强化与各部门、各方面协作,激发企业合规内生动力,形成政企共治的良好生态。对于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持续组织“企业家学法”活动,提升民营企业家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挖掘和培育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创建活动典范案例,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营造合规经营的良好风气。
感谢贵单位对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提出的宝贵建议以及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继续多措并举推进民营企业合规经营,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