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093号提案的答复 (2024年05月31日)

沪绿容提〔2024〕9号

焦正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1093”号“关于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和塑料污染治理”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社区垃圾分类的宣传、检查和监督,尤其是对限塑令的执行要进行持续有效的宣传,重视白色污染的建议

  近年来,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体系逐步完善,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不断提升,分类习惯逐渐养成。但正如委员提到的,投放精细化管理、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等工作仍需加强。

  为持续优化提升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一方面,在宣传方式上,通过加大主流媒体报道、优秀案例推广、分类达人征集、市民体验线路打造、科普地图上线、纪实片上映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营造垃圾分类社会氛围;在社区发动上,将垃圾分类作为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统筹居(村)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等各方力量,持续做好垃圾分类组织动员、宣传指导等日常工作;另一方面,抓住契机多渠道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整治成效。在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世界海洋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段,通过科学普及活动加强海洋垃圾危害宣传教育。组织志愿者、海塘巡查养护单位等部门多次开展专项净滩等公益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塑料垃圾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塑料垃圾防治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一方面,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实效检查,加强执法惩戒力度。市绿化市容局组织第三方单位,持续按照“五有”(有设施设备、有宣传告知、有回收服务、有长效管理、有分类实效)和“三规范一明显”(分类容器配置规范、宣传告知规范、保洁人员作业规范、分类实效明显)的测评标准,采用随机暗查的方式,开展全市居住小区(村)、单位、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检查,并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定期评估、定期通报,以评促改。同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2023年,全市共出动城管执法人员27.7万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6.1万次,查处生活垃圾不分类案件29431起,其中查处小区内生活垃圾不分类投放案件3856起。另一方面,加强塑料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开展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专项执法。将废塑料加工企业纳入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名单,加强部门协同与环境监管,重点关注废塑料加工生产环节的废气、废水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固废危废贮存、处置情况。对商务领域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禁止性一次性塑料制品投诉举报等来源的违法线索开展核查和行政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巩固常态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效能。进一步发挥居(村)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志愿者引导作用,指导基层党组织将垃圾分类作为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引导市民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用好上海志愿者网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专区,推进全市居住小区(村)投放点志愿服务项目全覆盖。提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履职意识,推进将“未按规定定点定时投放生活垃圾或进行分类”等事件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二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结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施行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一周年等重要节点,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世界海洋日等为抓手,持续加大对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做好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抵制过度包装,加强绿色低碳发展、无废城市建设等理念知识的科普宣传。三是持续开展督查,巩固塑料污染治理成果。持续落实国家和本市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的相关规定,定期开展暗访跟踪工作和年度“回头看”行动,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巩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成果。持续开展废塑料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加强对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相关企业在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过程中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关于完善社区、高校垃圾房配套设置的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参与分类投放的便利度,不断优化提升投放环境,根据《上海市持续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工作方案》,2023年至2025年,在全市社区范围内开展“微”“专”“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改造提升行动。一是微更新。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进行微更新,逐步对老旧破损、功能不健全的投放点有序开展升级改造,配齐或更新固定式洗手池、除臭、通风、遮阳防雨、照明等装置。二是专项更新。考虑投放点周边居民和投放管理的需要,对误时投放点进行专项改造,配置无需手动开门(开桶),以及垃圾桶满溢、不分类投放事件自动监测警示等功能装置,保障误时投放点位的周边环境卫生质量和投放实效。三是精品提升。以“树亮点、提品质”为目标,按照“五精”的要求(分类管理精细化、投放环境精致化、科技赋能精良化、回收服务精制化、特色亮点精品化),打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村),实现源头分类面貌的迭代升级,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3年,全市已完成垃圾房标准化改造521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村)建设347个。至2025年,全市计划完成2.1万个投放点微更新、8000个投放点专项更新、1100个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村)建设。

  本市持续推进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完善学校分类容器配置,提升师生分类意识。一是构建政策制度体系,明确设施配置标准。按照《上海市高等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指南》《上海市高等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评定标准》《上海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管理办法》要求,明确学校教学、办公、生活、场馆等各功能区域的分类容器配置标准,推动“定时定点”投放。与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衔接,加强工作联动。二是加强垃圾分类思政教育。发布《上海市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垃圾分类工作全面纳入学校思政教育总体框架,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校园”“绿色学校”“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学校”测评指标体系。至2023年底,本市共有57所高校、1513所中小学、55所中职校成功创建“上海市绿色学校”。

  下一步,本市将持续完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学校基本建设和修缮规划过程中,做好垃圾厢房、集中收运、湿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置设施和场地的规划与建设。同时,开发上海市高校生活垃圾分类线上测评系统,围绕分类容器配置规范、宣传告知规范、保洁人员作业规范、分类实效明显的“三规范一明显”等内容,开展高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第三方测评,推动学校垃圾分类智慧赋能。

  三、关于进一步提高可回收物回收服务体系稳定性和服务能力的建议

  本市已基本建成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按照《上海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通过规划保障,构建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形成三级回收网络。目前,全市已建成1.5万余个可回收物服务点、205座可回收物中转站和14座集散场,全面完成“沪尚回收”标识更新,32座中转站完成示范型可回收物中转站建设,25家主体企业共35个可回收物中转站和集散场纳入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名单。为进一步提高可回收物回收服务体系稳定性和服务能力,我们将采取以下举措:

  一是优化完善可回收物回收体系。修订《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2024版)》,加强规范管理。持续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转站、集散场及其运营主体纳入本市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发展名单,加快推动各区将处于储备用地、租赁场地等临时性场地上的中转站、集散场逐步迁建、整合至市政用地,增强体系稳定性。到2025年,全市30%以上的中转站、集散场实现以市政用地形式保障,并建成50座硬件优良、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节能高效的高品质示范型中转站。对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夯实评议制度,引导各区定期清退服务不佳、管理不善、效能不足的回收主体企业,进一步提升主体企业服务质量。二是推进惠民回收服务点建设。根据《2024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精品小区(村)建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改造提升工作安排》,推进建设一批惠民回收服务点。在本市建成的1.5万个可回收物物回收服务点基础上,将打造一批惠民回收服务点,在体验上提供更加优质的交投交售服务(按市场价收购部分可回收物,满足市民“卖废品”的需求),在定位上贴合十五分钟社区生活圈便民理念(面向社区公众开放,服务辐射周边小区、沿街商户等),在形象上采用“沪尚回收”醒目风格(使用统一视觉识别系统,形成品牌效应),在功能上兼顾资源循环利用展示、二手闲置物品交换或交易等绿色低碳要求。综合考虑市民需求、布局难易程度等因素,全市计划分批推进惠民回收服务点建设,2024年率先建成300个,到2025年计划累计建成800个。三是打造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为更好地服务市民,以提升市民可回收物服务满意度、实现可回收物体系全流程闭环管理为目标,2024年,本市开发了面向市民的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构建互联网预约、开展回收日活动、录入回收服务点信息等多样化可回收物交投服务内容,整合服务资源,实现可回收物回收托底保障服务。预计2024年下半年,该服务平台可实现全市可回收物回收“点站场”信息和主体企业回收服务全面接入和稳定运行,进一步提高市民可回收物交投的便利性和感受度。

  四、关于持续增强对《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的建议

  自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来,本市制定印发了《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立了由21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政府组成的上海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每年印发重点任务安排,召开工作推进会议,聚焦“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废塑料回收利用、塑料垃圾清理整治”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力有序扎实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

  在《实施方案》制订过程中,考虑到本市垃圾分类工作走全国前列,已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推广可降解塑料制品对于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和废塑料回收利用没有实质性作用,我们结合上海实际,提出了比国家更为严格的禁限要求:一是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各类展会活动以及集贸市场等场景中,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可降解、不可降解均包含在内);二是将国家文件中2022年的禁限要求提前到2021年,2025年的禁限要求提前到2023年;三是将禁限要求的实施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大至全市范围。同时,按照国家要求,明确使用环节禁限范围是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实施方案》发布以来,经过近四年的扎实推进,本市在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利用、处置和环境清理整治等全链条各环节,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禁限要求。强化商超、集贸市场行业自律和督促指导,将治塑工作嵌入日常行业管理,对于重点区域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逐步改变经营习惯和消费习惯。对商务领域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禁止性一次性塑料制品投诉举报等来源的违法线索开展核查和行政处罚,2023年本市共立案查处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64起,罚款31.7万余元。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各区建立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商场、超市等五大场景禁限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及时将抽查结果反馈各区整改,并组织“回头看”专项行动,对于未落实整改要求的企业,纳入所在区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年度评价中酌情扣分,2023年共抽查各类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和餐饮企业共计1550家,落实比例超过80%。二是积极探索替代产品和创新模式。2022年3月起,组织开展上海市第一批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试点,确定了复海、顺丰、灰度等8家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季度召开工作调度会,对试点推进情况进行跟踪评估。部分试点企业在可循环快递包装循环模式和应用场景探索上取得了一定经验,目前试点即将进入验收阶段。三是加强宣贯引导。组织设计、制作减塑海报和视频,在各类场景张贴逾5万张,播放视频次数超过10万次,结合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向市民宣传减塑知识,各类宣传累计受众超过1500万人次。连续三年在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爱心暑托班”上开设塑料污染治理课程,覆盖小学生数万名。组织塑料污染治理政策宣贯培训,覆盖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废塑料回收企业以及商超、餐饮等从业人员近3000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抓紧落实《上海市2024年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安排》,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扩大绿色供给,强化源头减量;二是优化回收体系,加强再生利用;三是开展清理整治,完善长效机制;四是广泛宣传动员,凝聚社会共识。力争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