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006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8日 文号:沪发改改革提〔2024〕6号)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民企核心竞争力,着力推进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赋予上海的重大任务和战略使命。上海民营企业与城市共同发展、共同成长,为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贡献了骨干力量。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委、市商务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研究制定《促进上海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七个重点领域任务分工表》,提出“深度融入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等7个方面31条具体举措,支持我市民营企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在上海“五个中心”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方面
持续关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民营企业牵头实施国家重大科技攻关任务,鼓励龙头企业牵头建设重点实验室,民营企业牵头建设的市技术创新中心47家,占比超过80%。实施“探索者计划”,与联影医疗、鸿之微科技等4家民企合作,企业出题、共同出资,加大基础研究和行业基础技术研发。优化人才计划体系,增设启明星(C类),鼓励支持在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与企业合作开展项目研发。发挥科创启明星协会等作用,促进各行各业科技创新人才开展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聚焦和培养本市重点领域紧缺科技创新人才,编制印发了《上海市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类)“十四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涉及紧缺人才5大类239小类,为《目录》需求范围内科技人才双向兼职、离岗创业提供政策激励支撑。
二、提升民营企业创新产业能级方面
持续加大企业应用创新研究、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力度,推动科技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大飞机制造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龙头企业与高校院所、上下游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发挥“概念验证”在成果转化链条中的重要节点作用,引导行业骨干企业联合科研机构等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构建产业创新生态。微创医疗与仁济医院等建立了概念验证平台,开展概念验证服务,弥补医院创意成果与市场之间的空白。加大成果转化资金专项支持力度,对于民营企业首次实现转化并形成样品(样机)或服务的项目,可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符合要求的即可申请享受专项扶持资金。
三、提升民营企业创新生态能量方面
围绕科技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创新积分制”作用,筛摸科技企业情况,做好国家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落地支撑。同时,2023年启动的7家高质量孵化器正积极作用,联动投资、信贷、产业链、供应链等各方资源,打造专业化高能级创新生态。中国建设银行、浦发银行等机构优化金融创新服务,推出初创企业贷、股权认购贷等创新产品,满足科技企业融资需求。会同市金融局等启动“上海天使会”,进一步集聚早期投资资源,构建育孵硬科技、早期科创项目的创新型投资生态。
四、提升民营企业创新开放能效方面
鼓励民营企业用好海外资源“走出去”,据统计,2023年我市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备案中中方投资额占全市总额近90%,是我市对外投资的主力军。联合有关单位发布“走出去”政策信息,组织系列宣讲会、培训交流会,开展政策解读、案例讲解、实践操作、项目对接等服务,帮扶民营企业顺利“出海”,同步组织参加“进博会”“上交会”等,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开展对外合作。海外引才引智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通过“一带一路”科技计划等,推进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交流,支持联合实验室、跨境孵化服务平台等建设。出台吸引集聚服务外国人才便利化举措,扩大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专业人才(B类)认定范围等,优化完善外国人才工作生活综合环境。举办“到上海去·中欧创新与职业发展论坛”等系列活动,实施浦江人才计划等,为引才引智搭建交流平台,鼓励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
此外,市发展改革委还牵头研究起草了《上海市坚持对标改革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150项任务举措,推动各区、各部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减负。印发实施《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聚焦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优化民间投资环境、完善民间投融资服务、引导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等4个方面,提出提振民间投资信心的“20条”。与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我市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从妨碍市场准入和退出、妨碍要素平等获取、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行政监管执法、司法保护等6方面清理一批对民营企业存在歧视性规定的政策文件。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具体工作,针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实际,聚焦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发展需求,持续优化创新生态环境,促进人才、技术、资金、场景等要素高效向民营企业流动,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搭平台、优服务,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民营企业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