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5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5日 文号:沪发改营商提〔2023〕4号)

徐兵、陈志奇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上海经济的重要支柱和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基础,为推进上海“五个中心”和“三大战略任务”建设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上海采取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发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理顺政商关系。下一步,我市将着力加强营商环境整体性优化、系统性提升,并在重点领域继续突破,深化改革,为民营企业创造更优、更好的营商环境。

  一、多维并举,构建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

  《建议》指出,近年来,我市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市场公平竞争、监管执法举措、服务企业效能和人才支持政策等方面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尚需优化改进。该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作为全市营商环境建设牵头部门,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将充分吸收借鉴。

  今年,我市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的6.0版工作方案,着力集成创新,关注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等多个维度,围绕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环境等多个方面深化改革。在市场化方面,持续推动市场环境开放性、规范性进一步显现。同时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推进企业经营自主便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在法治化方面,我市坚持法治思维引领,注重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逐步完善营商环境法治体系,整合公共法律资源。在便利化方面,我市加强信息共享,优化办事流程,线上突出友好度、智能化,线下突出规范化、标准化,有力提升了政务服务的便利化。基于多维度统筹考虑,既要拉长板也要补短板,提升上海营商环境综合优势。

  二、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的工作考虑

  针对《建议》中提出的具体工作建议,我们就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完善监管执法、加强企业服务、优化人才政策等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如下工作考虑。

  1.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我市已在提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效率方面开展了探索,今年的6.0版优化营商环境方案中,专门推出促进市场竞争专篇,涉及反垄断法律及执行提升政府采购效率、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包括建立健全市区两级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做强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总门户和综合交易、服务、监管系统,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等举措。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基础制度建设,更大力度清除各种隐形壁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将政策要求、扶持措施嵌入预算编制和电子化交易流程,形成刚性约束机制,确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中规范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完善精准监管执法。今年的6.0版方案,在精准高效监管和规范监管执法方面推出了包括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风险监测预警和非现场监管等一系列手段。当前,全市已出台19个领域的23份轻微不罚清单。同时创新推出市场监管、税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进一步压减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实施,采用对行政相对人影响最小的方式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空间。此外还大力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下一步,我市将大力推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全面覆盖各有关执法领域,并不断深化轻微不罚工作贯彻实施。同时深入研究企业关注的行政许可、检查、强制等行政行为裁量权行使情况,进一步出台制度予以规范,将涉企重点行政行为裁量权全面纳入规范范围。并且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健全完善市、区、街镇三级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3.加强企业发展配套服务。在金融服务方面,我市深化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扎实推进普惠金融顾问制度。实施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通过信贷考核奖励、信贷风险补偿等举措,引导在沪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重点行业发展。同时积极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助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在科技创新服务方面,我市将加强政策供给、不断优化创新环境,形成从“创新创业团队-中小微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含培育)企业-科创企业上市培育”的全链条的培育体系。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建设海外科技创新中心、离岸创新创业中心等基地。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方面,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不断完善。6.0版方案中已明确强化数字赋能知识产权治理,全面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依托市“一网通办”平台,打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周期服务专窗。在政务服务方面,进一步优化在线帮办、深化“AI+政务服务”能力建设,构建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服务体系。

  4.优化人才政策。目前,在人才引进方面,我市建立了“一般人才、非紧缺急需人才先办理居住证,然后依条件转办常住户口;高端人才、紧缺急需人才直接办理落户”的梯度化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在职称资格管理方面,根据行业发展对人才队伍需求,动态调整新兴领域、跨界领域职称专业设置,为民营企业中的新兴专业人才、多专业复合型人才提供评价渠道,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下一步,我市将鼓励猎头机构加大市场引才力度,引进对国家和上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高层次人才。同时还将继续优化职称公共服务体系,加强职称政策宣传和受理点建设,在市区两级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密集的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地设立职称政策咨询和申报受理服务点,提升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便利度。

  目前,市发展改革委已按照市领导要求建立逐月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加紧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同时,我们将结合《建议》提出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研究,做好后续工作储备,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优化更新升级,不断取得新成效。

  最后,再次对你们提出的建议表示由衷的感谢。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