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06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8日 文号:沪发改人口提〔2023〕12号)

郁瑞芬、翁文磊、卢薇薇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商贸企业加快‘儿童友好’项目建设改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会同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城市对儿童更加友好,2022年9月我市印发《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22〕17号),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连续两年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纳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提案指出因商业主体意识不强、商业空间相关建设标准不明确且改造成本高等原因,在与广大儿童相关的功能性场所空间中,商业场所儿童友好程度最低,为此提出了加强宣传普及、细化建设标准、强化政策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为我市加快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参考。目前,我委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正在研究编制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施工图”,推进各项政策举措加快落地,高质量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实景图”。

  一、宣传普及方面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是一项有温度的事业,需要广泛传播上海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美好愿景,营造全社会关心儿童成长的氛围环境。根据国家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各地要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公益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把儿童友好的理念向全社会推广。近期,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正在开展上海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标识、宣传标语、主题短视频以及儿童画等征集活动,同步推进市区两级媒体加强全市儿童友好建设典型案例宣传报道,进一步凝聚儿童友好理念的社会共识。同时,我委会同相关部门谋划在重要节日节点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深化国内国际交流合作,讲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中国故事。

  二、标准指引方面

  我市积极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相关领域标准指引,已经出台的“15分钟生活圈”、公园城市、慢行交通等建设导则中均包含有儿童友好的专项内容和建设要求。2022年12月,我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通知》(沪发改人口〔2022〕7号),要求各区、各相关单位将国家《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作为儿童友好空间建设的主要参考和指导。今年2月,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母婴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沪卫规〔2023〕1号),进一步明确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等商业载体母婴设施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此外,妇儿工委、教育、卫生、住建等部门正在探索制定儿童友好社区、学校、医院、“一江一河”滨水空间等标准指引,明确建设要求、功能配置、服务内涵等,提升各类儿童友好成长设置空间品质和服务效能。

  三、商业空间方面

  为提升商业空间儿童友好程度,今年初市商务委、市规划资源局发布了《上海市商业空间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提出将持续提升社区级商业中心、邻里商业中心品质,形成全龄友好的业态构成,鼓励引入游乐场、儿童工坊等适幼化业态。同时,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示范社区创建工作,鼓励创建社区针对幼儿群体需求,积极探索推出适合幼儿的便民设施和服务。此外,今年市商务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市重点购物中心、百货商场的母婴、儿童服务设施配置现状及需求开展调查,借鉴国内外经验案例,研究编制上海购物中心、百货商场儿童友好环境优化指引,创建一批儿童友好型商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各区加快推进各项建设任务落地,加强儿童友好理念宣传普及,优化儿童友好成长空间建设改造,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儿童及其家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感谢你们对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