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09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3日 文号:沪发改长三角提〔2022〕4号)

沪发改长三角提〔2022〕4号

徐滕岗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上海率先建立生态完整性评估制度,落实《长江保护法》要求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上海市高度重视《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李强书记、龚正市长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长江上海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并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工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对《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长江上海段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建立生态完整性评估制度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要求建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并将结果作为评估长江流域生态系统总体状况的重要依据。同时,强调指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应当与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标准相衔接。根据国家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推动生态完整性建设和评估,着力增强生态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推动长江上海段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法治保障。按照长江禁渔“三年任务、一年完成”的工作目标,至2020年底本市禁渔退捕工作全面实现“5个百分百”(退捕渔船捕捞许可证100%回收,退捕渔船100%拆解,捕捞网具100%回收销毁,退捕渔民100%纳入社保保障,有就业意愿的退捕渔民实现100%就业),市、区两级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联勤联动,推进“长江禁捕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初步实现了长江口全天候、无死角、全方位监管。2021年4月,长三角三省一市人大常委会同步发布实施《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了“支持相关科研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水域生态科学技术研究以及生物完整性指数监测,发布监测报告,开展长江流域禁捕效果评估,为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提供科学支持”,为长三角地区共同推进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监测和评估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二是完善组织机构,强化技术支撑。2018年,上海市农业农村部门整合成立了“上海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新机构联合上海海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东海水产研究所等众多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江口水生生物资源监测与保护联合实验室以及生态修复示范平台,以长江口水生生物与生态环境基础数据获取与分析评价、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着力建设针对长江口水域的基础数据完备、技术设施一流、人才培养稳定的监测科研平台。保护研究中心二期基地项目作为市政府重点工程已纳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建成后将成为现代化、国际一流的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育基地,也将成为长江口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态完整性监测研究的一线科研平台。

三是开展监测评估,强化监测体系。在全面推进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同时,根据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办法(试行)》部署,市农业农村委积极搭建长江水域监测评估工作平台,建立与水科院淡水中心、东海水产研究所、上海海洋大学、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科研单位的长期协作关系,在长江口、近海水域设立常规渔业监测点和濒危珍稀水生生物监测点20余个,每年采集各类水生生物及水域生态环境科研指标数百个,持续多年开展长江口、近海渔业资源生态监测和放流效果评估。市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中心加入了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网络,与全流域监测科研单位共享流域水生生物资源数据,构建完善了长江口生物资源智能化动态监测技术体系,正在研究制定长江口水生生物调查监测技术规范、生物完整性指标评价体系以及重要水生生物资源评估模型,加快实现对长江口水生生物的科学跟踪监测和评价。

下一步,按照国家相关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委将进一步发挥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市相关部门加强研究协调,以探索建立长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体系为切入点,稳步推动建立生态完整性评估制度,落实好《长江保护法》。一是继续推进水生生物完整性评价工作。持续开展长江水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资源本底监测和全面渔业资源生态监测,制定完善长江口水生生物调查监测技术规范、生物完整性指标评价体系。深化各项资源养护措施,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渔业资源监测、海洋牧场、水生野生动物救助等生态保护措施,搭建区域性水域生态保护及监测评估工作平台,加强科研合作、技术交流和成果共享,拓展长江水域生态综合监测调查范围,形成符合上海市长江口特征的水域生态完整性评估体系,提升水生态保护和监管能力。二是积极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估体系探索。探索水环境管理目标由单一的“水质达标”向“水质+生态因子”综合目标的转变,并开展水生态分区分类评价技术体系研究与应用等试点工作,拟在国家出台的相关技术规范基础上,结合上海水生态特征,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水体类型对指标体系进行优化和本地化,构建涵盖水质、生境结构、水生生物及服务功能等要素的水生态分区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通过逐步的试点验证推广,最终形成符合上海市流域特征的水生态监测评估体系,提升水生态保护和监管能力。三是根据长江口区域属于典型的河口湿地景观特征,在构建适用于上海长江口区域的河流健康评估体系时,探索将河口湿地的完整性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内容,开展湿地资源和生态综合监测工作以及湿地定位监测体系的研究建设工作。

你们提出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研究吸纳。最后,感谢你们对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