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7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4日 文号:沪发改营商提〔2021〕8号)
沪发改营商提〔2021〕8号
吴瑛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助力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研究,我们认为相关建议很有价值,已在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企互动,拓宽需求反馈渠道构建政企沟通桥梁的建议
上海市自2017年推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企业的感受是第一感受,市场的评价是第一评价的标准。对企业反映集中的政策不知晓、不接地气、不解渴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调研,并出台了市场主体参与涉企政策的研究制定、公布实施、宣传解读等全过程相关措施,确保政策切实落地,真正有效。
2018年,《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优化营商环境1.0版)明确,要加强宣传解读和评估监督,加强政企沟通和宣传解读,听取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为营商环境改革和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定期组织政策宣讲和培训讲座,加强涉企政策宣传解读。加大监督检查,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确保改革任务和政策举措落实落地,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
2019年《上海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计划》(优化营商环境2.0版)中,出台了四项举措:一是打响上海“窗口服务”品牌。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探索设立适当集中的分类综合窗口,学习借鉴先进经济体窗口服务经验,开展政务服务质量培训。推动线上线下同事同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二是推动涉企优惠政策一窗通办。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及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线下设立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办理事项专窗,并在综合性窗口中完善专窗功能。汇总面向各类市场主体的优惠政策,实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相关事项“一口受理、一窗通办”,提高企业对惠企政策的知晓度和感受度。2019年,已实现中心城区企业优惠政策专窗(综合窗口)全覆盖,郊区覆盖50%以上。三是加大对民企等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本市《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营经济27条”)。完善“上海市企业服务云”,按照“分口并线”原则,完善12345热线、企业服务云“两位一体”的企业诉求收集和分派、研究、处理机制。及时梳理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建立以事项分类为基础的惠企政策归类和发布、查询、受理机制。四是完善营商环境涉企工作机制。建立本市营商环境建设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济信息化委双牵头,相关部门参加,把营商环境改革与服务企业工作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由人大机关、相关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知名法学院校和研究机构、学会协会、仲裁机构、知名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共同组成,就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立法修法修规等重大问题共同开展深化研究、政策制定、宣传培训、评估优化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2020年1月,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优化营商环境3.0版)继续出台针对企业反映的政策获取难、理解难等问题的改革举措:一是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研究制定本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实施办法,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建立本市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决策咨询机制,适时开展由市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第三方机构主导、企业家代表参与的政策咨询和评估活动。充分利用网上政务平台、“两微一端”等方式,健全畅通便捷的政企互动网络平台。创新政企互动机制,强化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机制,建立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的程序性规范,推动形成企业家建言献策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宣传推介。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提高营商环境改革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政策要求做到简单明了、直白朴实,出台前内部组织开展文件易读性评估,同步出台简本、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并在各部门网站、媒体同时发布。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精准推送政策。结合全市营商环境改革重要节点,突出政策解读、案例效果、典型事迹等主题,组织各部门、各区开展常态化、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把营商环境宣传与收集市场评价结合起来,形成政策推广与完善的良性互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三是畅通企业诉求和权益保护的反映渠道。搭建政企沟通制度化平台,在上海“企业服务云”线上开辟“诉求反映窗口”,线下专设“诉求协调部”,并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分口并线、兜底处理”机制,做到“1个工作日电话联系、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疑难问题15个工作日回复”。
此外,我们还探索开展了营商环境涉企政策出台前组织进行“易读性评估”,出台后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检查政策落地实效等办法,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挂账监督改进,确保政策落地、改革有效、企业受益。
针对委员提出的“构建政企沟通桥梁”问题:2019年8月7日,本市设立“上海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咨询会”,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行业协会、外国商协会、招商服务部门、相关管理咨询服务机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专业人士作为咨询顾问,按行业或领域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向政府提出政策完善、标准修订、流程再造等营商环境优化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建议。2020年11月26日,市服务企业联席会议成立市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15位专家学者受聘为首届委员。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是本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由本市重点产业领域知名民营企业家及研究民营经济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两方面代表人士组成,将为本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咨询;参与政策制订,对本市重大涉企政策制订发表意见;反映民营经济发展动态、民营企业重大诉求和共性问题。
二、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与融资方面支持力度的建议
中小企业融资难,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市相关部门还在积极努力推动解决:一是完成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落沪。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总规模357.5亿元,目前母基金首期资金已到位,上海积极组织优秀机构承接子基金。二是加大金融纾困力度。截至2020年12月末,上海银行业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小微贷款余额5254.36亿元,较年初增长47.26%。普惠型贷款平均利率5.17%,较年初下降1.46个百分点。三是加大融资担保力度。落实国家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推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行业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实现“零保费”。推出“小微企业流动资金应急贷”,对受疫情冲击明显的小微企业和复工复产延迟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发生的担保代偿风险,给予最高70%的代偿。四是支持科创板上市。建设“上海市改制上市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369家,“科创企业上市贷”搭建信贷绿色通道,累计1400多家科创企业获得贷款300多亿元。目前上海共有科创板上市公司39家,融资额与市值居全国首位。五是推动供应链金融试点。聚焦汽车、重大装备等重点领域核心企业,联合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截至2月底,商业银行面向首批试点5条供应链融资授信36.34亿元,为91家链上企业提供融资23.55亿元。六是推送“稳企业保就业金融支持重点企业名单”。联合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联合相关委办局和各区梳理稳企业保就业金融重点支持企业名单,首批推送企业6129家。
下一步,本市将积极推动融资担保公司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力度,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在本市服务科创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生态体系内,更好地发挥塔基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成长。
三、关于从市场主体需求出发,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的建议
近年来,本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双减半”“一件事”业务流程再造、“两个免于提交”等工作,办理时间、办事环节、申请材料等大幅压缩,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深入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国务院有关政策安排,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加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等的改革力度,着力简审批、强监管、优服务。组织各相关部门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操作办法、管理制度等87件,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77份,在自贸试验区对519项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并将地方事权内的248项事项改革举措在全市推广实施。二是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着眼于走出一条“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新路径,研究总结浦东新区前期改革试点经验做法,形成《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积极争取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浦东新区对首批31个行业开展“一业一证”试点,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推动实现“一证准营”。三是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将职能部门办理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施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2020年,研究制定《关于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全面推进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的指导意见》,提出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构架“六个再造”实施标准,在全市面上选取办件量大、涉及面广、办理难度高的“15件事”,开展业务流程再造并全部按期上线。四是大力推行“双减半”“两个免于提交”。2019年,在全市范围开展行政审批“双减半”工作,实现申请人提交材料比2018年总体减少52.89%,审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总体减少59.8%。在此基础上,2020年进一步推行“两个免于提交”,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核验、实施告知承诺、运用行政协助等方式,推动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中96%可实现免交。
下一步,本市将以“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为目标,进一步加大改革突破力度。在浦东新区对首批31个行业率先试点“一业一证”改革基础上,逐步将仅涉及地方事权的25个试点行业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在全市范围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并在自贸试验区对部分事项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深入实施“一件事”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深化和巩固“两个免于提交”工作成效,推动“一网通办”从“能办”向“好办”转变,使政务服务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
四、关于降低非税收刚性负担,增加缴纳弹性的建议
近年来,本市连续多次实施降低社保费率等措施,调减力度逐渐加大,社保费率持续下降。2016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此次调整共涉及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的单位缴费费率,总体下降2.5个百分点,个人费率不调整。其中,养老下调1个百分点,医疗下调1个百分点,失业下调0.5个百分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35亿元。2017年,根据国家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和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的要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制度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约80亿元。2018年,实施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政策、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等减轻企业负担等措施,纳入全市减轻企业负担一揽子政策中,全年共减轻企业负担约94.9亿元。2019年,根据国家降低社保费率,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合并实施本市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的方案,包括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4个百分点,由20%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继续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政策、继续暂停征收欠薪保障费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措施,全年减轻企业负担约440亿元。
2020年,为减轻新冠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根据国家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要求,本市出台并落实一系列社保减负措施,继续努力减轻企业社保负担。主要包括:一是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二是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三是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缴费基础下限标准继续执行上年下限;四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等,全年为企业减轻负担约1285亿元。
社保缴费费率水平及减免政策是国家事权,由国家统筹制定,各地需按国家规定执行。社保缴费不仅关系到企业用工成本,还关系到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和社保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下一步,本市将加强跟踪研判,继续做好本市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分析,根据国家要求和部署,以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保待遇不降低、社保制度长期可持续为前提,深入研究本市职工社保费率的合理水平,优化调整职工社保费率结构。同时,积极应对本市老龄化不断加深的挑战,进一步推动本市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本市企业年金基金及职业年金基金稳健发展,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在收费、基金方面,本市积极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常态化清理规范机制。2008年以来,累计取消收费项目超过200项。特别在2020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以及防疫重点行业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民航发展基金、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收费、基金,继续实施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等减免政策。下一步,本市将继续加强跟踪调研,保障各项降费减负政策措施全面持续有效实施,研究取消或调整不合时宜的收费事项,进一步支持企业健康平稳发展。
五、关于完善中介服务市场发展,助力企业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本市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同时,着手加强对执业经纪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监管指导,推动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一是推进经纪人行政审批改革。将经纪人登记注册项目纳入“一网通办”工作中,制定了经纪人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实现经纪执业证书注册、变更、注销、审验、补证等事项网上审核。此外,为破除不必要的市场准入准营门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将“从事经纪人工作”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中,对各类事项所需材料进行梳理,继续精简申请材料,重新编制新版执业经纪人证书。二是加强对执业经纪人、中介机构的监管指导。开展房产市场专项整治,针对线上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网站可能发布的违法信息,制定网上专项搜索任务,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实施线下房地产中介企业门店的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查处各类侵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2020年共检查职业中介机构359户,用人单位748户,取缔无照、无证从事劳务中介的经营户116家。三是加强竞争领域执法制度建设。自2017年、2019年《反不正当竞争法》连续修订、修正以来,本市主管部门积极对接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家部委,研究相关竞争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承接部分规章的起草任务,推动《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修订实施。注重竞争执法工作,查办了一批不正当竞争案件,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加强行业指导。通过指导经纪人协会开展专题讲座、业务培训与考核、建立各类专业分会、推动经纪企业诚信建设等工作,促进经纪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五是企业服务云打造一网式专业服务。企业服务云建设“专业服务资源库”。实行邀约制,创业服务、科技创新等10大类700余家优秀专业服务机构入驻开店,发布惠企服务产品近1.6万项,完成各类服务订单78万余个。探索企业服务网店模式,实现服务产品化,并引入点评及积分,对服务店铺进行动态管理,引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下一步,本市将通过“上海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完善,助力企业成长发展。专项资金以奖励的方式,支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提供11类服务,包括创业、人力资源、投融资、市场拓展、管理咨询、法律、商务、知识产权、科技创新、行业协会、海外发展等综合服务。
你们反映的相关问题十分具有代表性,提出的相关建议对本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上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提升具有较好参考价值,我们将在工作中进一步研究解决和吸收采纳。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