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3年04月28日 )
为贯彻落实《2023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委2023年重点工作,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考虑
根据我市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总体要求,统筹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逐步推动我委政务公开从管理驱动向需求驱动转变,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从“公开即上网”向“公开即服务”转变。
二、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1.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对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责任处室:各处室)
2.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我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持续优化我委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策服务功能。(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市发展改革研究院)
3.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完善信息化平台,确保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增设同类申请智能呈现、时限管理等辅助办理功能,提升办理质量与效率。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责任处室: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三、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4.推进政策集中发布。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认真核校我委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建立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确保我委主动公开公文全量入库、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做好我市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建设完成“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政策主题库。(责任处室:法规处、办公室、人口处、营商处)
5.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政策发布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积极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和“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并协助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实际需求做好政策推送“最后一公里”。(责任处室: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四、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
6.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简洁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指引,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需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责任处室:各处室)
7.积极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政策发布后,主办处室要积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针对性辅导。继续做强我委“小发说政策”政策公开讲品牌,强化惠民利企政策辅导培训。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辅导。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分行业、分地域的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重要涉企政策,加强涉外重要政策外文版供给和宣讲。(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各处室)
8.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进一步规范政策发布页面留言板,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并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市大数据中心驻委团队、各相关处室)
五、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9.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充分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我委主任办公会,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责任处室:办公室、各相关处室)
10.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编制发布我委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一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
11.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统筹做好热线电话、领导信箱、人民建议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责任处室:办公室)
12.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厅做好“政府开放月”活动,集中开展线下开放活动。在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互动。(责任处室、单位: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各系统单位)
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3.围绕稳增长促投资做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保持经济合理运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责任处室:综合处、投资处)
14.围绕落实重大国家战略任务做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深化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建设、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推动‘一带一路’共建走深走实”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责任处室:改革处、财金处、开放处)
15.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持续打响‘上海服务’品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责任处室:社会处、高技处、产业处、地区处)
16.围绕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做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化价格改革、推进公共资源‘一网交易’改革、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责任处室:营商处、价格处、法规处、信用处)
17.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绿色低碳转型做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一老一小’、完善价费管理、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生态绿色发展、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责任处室:社会处、价调处、环资处、能源处)
七、强化工作指导和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统筹考虑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做好与委重点工作的协调,着力解决政务公开的疑难瓶颈问题,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经费,进一步提升我委政策解读质量。(责任处室:办公室、监管处)
19.强化队伍建设和指导培训。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帮助各系统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委,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人员政务公开通识培训。(责任处室:办公室、组织处)
附件:2023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