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20年06月17日 )

2020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市政府《202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2020〕20号)的要求,结合我委2020年重点工作,制定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落实《条例》《规定》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根据新修订的《条例》和《规定》,及时修订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程序,规范办理工作全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我委政务公开从“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个子栏目,并细化栏目内容。

3、完善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开展我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定期审查和动态调整机制,梳理历史政府信息,开展历史政府信息属性重新审查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4、推进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打赢两大攻坚战工作相关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特殊时期经济稳增长攻坚战等工作信息公开。

5、推进强化四大功能着力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相关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改革试验创新新兴产业创新先进制造业发展上海服务品牌信息、一带一路桥头堡建设等工作信息公开。

6、推进着力稳投资稳外资稳就业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相关信息公开。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外资外贸高质量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能源结构转型重要公用事业领域降成本与价格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价格综合调控和民生领域价格管理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信息公开。

三、 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工作

7、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多渠道多元化有针对性地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

8、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根据决策事项类型,采取听证座谈、专项听取意见、实地走访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及时公布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探索推进会议公开工作,选择若干重大改革方案、政策措施和涉及社会民生等决策事项,试点邀请利益相关方、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列席会议;在委门户网站开设重大行政决策专栏,公开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等相关内容。

9、积极开展主题开放日活动。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增进社会公众对我委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四、进一步推进我委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10、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我委业务职能、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条线指导和标准确认,确保公开标准目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并实施动态调整

11、做好国家试点领域标准指引落地应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做好标准应用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到达率。

12、健全政务公开联络和培训机制。建立处室政务信息公开联络员队伍;邀请上级部门和专家开班授课,针对初任公务员、处室联络员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五、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

13、优化我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凸显“政务公开”栏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对重要政策、重大突发事件,设立专题实时发布有关举措、进展情况等信息。

14、提升平台集约化建设水平。做好委门户网站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迁移和IPv6升级改造工作。聚焦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五公开”和发布解读回应要求,优化内容展示形式和方式,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做好防篡改防伪造工作。

15、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增强政务信息编发、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能力。对重大政策措施,做到第一时间发布和转载,充分运用数字化、可视化形式进行政策解读,重点推送文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内容。整合各区发展改革条线的政务新媒体,发挥矩阵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