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2017年05月26日 )
2017年,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本市发展改革系统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一、落实市政府重点任务
1、结合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改革进程,加大政策发布力度。及时调整并公开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在政务大厅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版)》。
2、修订发布《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发布《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
4、发布政府核准、备案、审批的投资项目目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
5、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
6、加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及各类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组织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
7、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提高政策知晓度,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8、加大年度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力度,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重点做好项目清单及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我委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9、重要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公开由我委参与制定的相关政策,特别是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及重要事项;公开规范性文件。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渠道,向公众发布信息。
10、规划计划。公开有关专项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告。
11、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信息。
12、项目审批。继续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结果的主动公开工作,特别是社会事业、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其它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项目。
13、社会信用。公开信用惠民及重点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性文件;公开2017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公开2017版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应用清单;公开2016版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运行报告;做好《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相关发布工作。
14、价格收费。公开属于我委职权范围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文件和信息;公开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提供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查询功能,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文件等。凡发生变更的收费事项,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15、价格检查与检测。公开有关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通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价格随机抽查结果公告。公开主副食品、生猪玉米、超市专项商品、部分农贸市场及超市(粮油、蔬菜、肉蛋鱼)等价格监测信息。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16、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对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环节要规范操作,同时,应加强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向第三方征询意见工作机制。
17、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配备接待点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做到热情接待、工作规范、处理及时,并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
四、做好基础性工作
18、规范公文发布,加强政策解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特别是对规范性文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19、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通过OA系统,坚持开展公文制作、信息公开属性、保密审查的同步审核程序。
20、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按照2017年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梳理本部门应当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21、加强平台渠道建设。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注重内容整合,优化栏目设置,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的渠道作用,组织实用、精品信息进行推送,特别是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民生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