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进一步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的若干意见 ( 2025年01月24日 )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进一步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

  激发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的若干意见

  (2024年10月16日)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放在”,落实“五个重要”,进一步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勇当先锋,更好为国家试制度、补短板、探新路,求新、求实、求快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在新起点上推动新片区建设发展迈上新台阶,现就支持新片区进一步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激发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集聚利用全球高端和新型要素资源

  (一)全面提升数据产业国际竞争力。支持新片区率先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积极对标《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规则先行先试,开展数据监管沙盒、可信数据空间等创新试点。聚焦银行支付、航贸数字化、再保险、汽车研发制造等具体场景,制定发布数据跨境操作指引和负面清单。鼓励新片区探索数据服务创新,推动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率先落地,高标准建设国际数据经济产业园,加快发展离岸数据存储、加工、分析等创新业务,培育数据合规、数据标注等产业。优化新片区算力基础设施布局,支持规划建设高性能智算中心,研究制定绿电绿证与节能降碳衔接政策,对新片区经济产出水平优于我市数据中心建设导则要求的优质项目所需能耗在一定额度内由市级予以保障。

  (二)激发金融开放创新发展活力。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一城一带一湾”布局下,支持高水平建设滴水湖金融湾,加快发展跨境金融、离岸金融、融资租赁等创新业态。支持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便利境内外投资者配置全球金融产品。深化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建设,推动跨境再保险等业务入场交易和规模化发展,在服务“走出去”、航空航天、绿色航运、集成电路等领域开展保险共同体等风险分散机制试点并给予专项支持。支持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打造基于现货和产能预售的可转让现货体系,推动油气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持续扩大。丰富新片区跨境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探索依托自由贸易账户打造服务未来产业企业发展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加快研究制定非居民并购贷款业务指引,支持商业银行建设跨境银团中心并开展银团贷款跨境转让业务,在重点领域开展新型风险转移产品发行和交易试点,完善特殊风险分散资本补充机制并制定支持政策。依托上海融资租赁资产流转中心开展资产流转服务试点,鼓励融资租赁公司等围绕国产飞机“走出去”深化业务创新。

 (三)加大海内外人才集聚力度。支持新片区扩展人才引进重点机构范围并扩大重点机构引进本科学历人才从事的核心岗位范围。赋予新片区重点用人单位更大引才自主权,进一步加大重点产业人才引进落户额度支持力度。在新片区设立应届毕业生落户事务受理点。对满足新片区“居转户”年限为5年和3年政策条件的人才,将其在新片区工作的时间要求分别缩短至2年和1年。对在新片区工作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居住证积分中直接予以专项加分(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20分),对进入新片区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应岗位的人才额外予以加分。设立新片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科技企业培养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落地实施电子口岸签证,支持应邀来新片区开展重要科研、交流、商贸等活动的外籍人才申请长期多次出入境有效签证。持续升级新片区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功能,打造外籍人才“旗舰服务站”。

  (四)围绕人才需求优化住房政策。支持新片区探索构建更加灵活自主的“人、房、地”要素联动机制,在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人口和住房发展要求基础上,统筹确定商品住房和各类保障房比例以及住房套型比例,鼓励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实施现房销售。支持新片区重点企业购买区域内商品住房后用于符合条件的职工租住或购买。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团购新片区商品住房,支持企业收购新片区存量房源用作人才安居住房,探索对房屋征收实行房票安置。在新片区实行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

 二、构建全链条全过程科技创新体系

  (五)汇聚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加快临港实验室建设,支持新片区持续引进培育一批高水平基础研究机构、科技创新平台和企业研发中心。支持新片区围绕重点产业布局一批承担科技创新战略和重大任务的新型研发机构,区域内社会力量兴办的新型研发机构由新片区管委会审核推荐。深入实施“揭榜挂帅”机制,支持新片区内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领域的科技领军企业遴选技术难题,面向全球公开招募揭榜团队。支持新片区建设全球离岸创新基地,深化国际科技合作和创新协同,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组织和学术期刊。

  (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支持新片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进一步打通科研人员创办企业的通道。支持新片区加快建设一批前沿技术挖掘、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创新服务平台,引进和建设一批高质量孵化器,打造“科创驿站”“科创田园”等特色创新创业空间。持续提升上海技术交易所国际交易中心能级,支持其在重点国家和地区设立海外服务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一体化跨境技术交易服务体系。

  (七)增强科技金融服务支撑。针对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在新片区率先构建“贷款+外部直投”业务实施路径,深入开展科技企业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贷款试点,丰富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产品类型和覆盖范围。支持新片区加快建设科技保险创新引领区,持续健全中国集成电路共保体机制,为集成电路产业提供全面创新风险保障方案。细化优化新片区科创投资基金“募投管退”各环节政策,鼓励上海国资基金参与投资新片区特色产业基金,构建适应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特点的基金产品谱系。支持新片区完善创业投资基金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股权投资企业准入流程,推动创业投资基金集聚发展。

  三、布局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产业

  (八)打造世界级前沿产业集群。支持新片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高端设备、关键材料和宽禁带半导体产业等细分赛道,推进车规级碳化硅器件及芯片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新片区围绕促进民用航空产业发展,以大飞机产业园建设为牵引,完善大飞机总装、民用航空发动机、机体结构件、机载系统、复合材料等大飞机高端产业链,做好港口航道等空间配套保障。支持新片区做大做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全产业生态,布局建设汽车整车和核心零部件组装工厂,集聚一批汽车电子、汽车软件等领域重点企业。聚焦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推动动力之源、生命蓝湾等市级特色产业园区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打造“空天陆海能”动力产业集群,率先推进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等领域扩大开放试点,推动医疗器械和医学装备产业集聚发展。支持新片区深化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积极布局卫星互联网、先进核电等未来产业。

  (九)加快智能网联装备创新应用。支持新片区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动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和无人驾驶装备全域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打造新片区主城区至浦东国际机场全路段自动驾驶接驳等超级应用场景。支持新片区在智慧交通领域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建设,依托数据创新实验室,试点以高级别自动驾驶车辆为载体的众源数据采集技术突破应用。支持新片区开发无人机配送、巡检、旅拍、实景体验飞行等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推动获取运营合格证的eVTOL企业开展商业化运行,布局建设相关信息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平台。支持新片区打造具身智能产品研发、仿真模拟、实景测试的跨界融合生态体系,在工业制造、智慧物流、养老服务等领域研究开发一批创新应用场景,深度赋能产业发展和城市治理。

  (十)推动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持新片区立足产业发展需要,精准导入一批工业互联网服务商,支持重点企业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等开放共享检验检测资源。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设立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临港新片区分中心,做实上海检察临港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支持在新片区设立国际商事调解组织,进一步提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水平。支持打造符合新片区定位的法律服务集聚区,推动建设上海法律科技创新中心和共建“一带一路”国际法律交流合作中心,在涉外商事海事领域积极探索实行接轨国际、符合我国国情的临时仲裁,持续招引境外知名仲裁机构入驻。聚焦企业“走出去”需求,支持新片区优化拓展跨境通、航运通、法务通等平台功能,持续提升离岸贸易真实性辅助核验、国际航运服务、涉外商事法律咨询等领域服务水平。

  四、拓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承载空间

  (十一)培育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发展新优势。支持打造“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中心功能区,推动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等新业态发展,积极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业务试点,围绕服务解决跨境电商产业链发展过程中的定制化需求,不断提升监管便利化水平。促进“保税+”新业态多元发展,支持做大保税展示交易业务规模,试点对保税加工方式或委托加工方式“二线”进口肉类等免于实施海关检验,大力发展国际食品等转口贸易,推动落地一批航空航天、工程机械、交通运输等领域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维修项目。持续提升航运服务业能级,扩大境外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沿海捎带业务试点规模,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油加注牌照,拓展国际航行船舶绿色甲醇加注业务,建立氢基绿色能源交易平台,打造高端航运服务中心,集聚一批船舶供应、海事服务等领域重点企业机构。

  (十二)完善现代化新城功能配套。推动新片区与市中心直达快速轨道交通线路方案加快确定并实施,深化四团枢纽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方案论证,研究形成S2沪芦高速拓宽改造方案。鼓励新片区根据发展需要,适度引进有特色的民办普通高中和高质量幼儿园,支持上海滴水湖学校(筹)探索建立面向未来的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采用更加灵活的机制引进高水平师资队伍。结合重点产业发展,支持新片区内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学制安排和人才培养方式,持续深化产教融合。支持新片区继续提升儿科和妇产科服务能级,加强中医医疗资源布局,引进承办更多国际性体育赛事和文化活动,大力推进户外运动和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新片区继续完善光伏、加氢站、综合能源站等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推进低能耗城市建设。优化新片区主城区城市空间实施策略,提升环滴水湖街区活力。

  (十三)加强特殊经济功能区建设配套支撑。支持新片区优化招商体制,全面提升专业化、体系化、规范化水平。鼓励新片区完善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聚焦解决企业前瞻性需求和个性化问题开展全过程跟踪服务,推动需求快速响应、问题快速解决、服务精准直达。支持新片区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试点,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支持新片区聚焦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实践需要,积极参与浦东新区法规调研和制定、修改等工作。深入实施新片区“分收入”方案,支持由新片区管委会自行制定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地方政府债券以及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资金,持续保持市、区两级财政支持新片区建设发展的总体力度。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新片区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定期跟踪评估,扎实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新片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加力攻坚突破,形成更多标志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