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08年03月30日 )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行政复议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电话联系63584458。
        一 概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已有成果,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便民利民,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梳理和整合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所需信息;建立健全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各项工作进展规范有序,效果明显。
        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信息,我委利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要窗口。同时,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在涉及有关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的重要价格政策出台、重大方案实施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约见新闻记者、提供新闻稿件等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加强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比如:积极配合上海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等重大规划和重要政策出台,参与组织协调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做好上海液化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仪式、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国际研讨会等重大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认真做好春运省际公路客运票价、药品价格调整等有关工作的宣传报道。以上工作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做好“政务服务热线114”的开通工作。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要求,为方便公众利用各类电话办理信息公开、信访、投诉、咨询等事务,我委设置和完善了综合、信访、投诉、咨询等的对外服务电话,挑选业务骨干专门进行接听和处理,并对相关处室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将上述电话号码向电信114台、“中国上海”门户网站集中提供,为市民开辟了多渠道的政府服务方式。
        通过三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我委已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常规工作之中,将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纳入到《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年初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均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在实践中,建立健全了五项重要工作制度:一是在公文审核过程中同时进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定在对公文内容进行审核的同时,还应对该公文是否公开提出审核意见。二是对外公布信息分级审核制度,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逐级审批,先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委办公室审核,最后报分管委领导和保密委员会主任审签。三是重大信息公开联合会审制度。四是向第三方征询意见制度,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信息,实行书面征询第三方意见。五是信息公开投诉和监督制度,制定并实施了《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并在网站开辟了公众评议栏目,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为了便于公众查询和申请政府信息,我委除在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外,针对市民直接上门来我委申请多的特点,为方便申请人,专门在威海路48号开辟申请场所,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受理并进行现场咨询,对需要提供帮助的,在耐心了解申请人的申请内容和意图后,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减少了《补正申请告知书》告知,尽量避免申请人的来回奔波。在现场受理中,能当场提供的政府信息,原则上当场提供,绝大多数申请人表示满意。
        由于我委信息公开处理程序规范,标准掌握严谨,对正式受理的申请,申请处理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申请人明确的答复,没有超期或不答复现象,目前我委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按时办结率为100%。
        二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随着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已成为创建服务型政府的有效手段。我委在200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础上,2007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传媒,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其中政策性文件29条,服务类信息201条,全文电子版上网发布, 对编入目录的政府信息,向市集中查阅点市档案馆报备纸质和电子文本,便于公众索取。对于涉及国计民生重要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发布,如公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告、公布本市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审核公布本市医疗器械最高零售价格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我委还认真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利用该形式公开我委政府信息150多次,其中参与主持市政府新闻发布会2次,向新闻媒体发布重要信息近20次,向市政府新闻办等提供新闻近30次,接待新闻媒体采访20多次,办理新闻媒体书面采访申请80多件。
        在推进主动公开信息具体工作中,一方面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常规工作;另一方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共性强、公益性大的政府信息。同时,在办公地点创造条件,利用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委200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49件,其中当面申请134件,通过我委网站         (http//www.shdrc.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和电子邮件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件,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提交的申请有1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涉及有关建设项目批文类信息130件,占申请总量的87%;涉及收费和商品价格类信息11件,占申请总量的8%;其余信息3件,约占申请总量的2%;申请内容不明确的5件,约占申请总量的3%。
        从申请人构成上看,有本市的,也有外省市的;有自然人,也有法人。其中:以单位名义申请的约占申请总数的2%,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超过98%,包括市民、律师等。
        在已答复的14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8件,占总数的39%,主要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产品价格、商品价格以及城市建设项         目事项审批等与社会组织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的30件,占总数的20%,主要是所申请信息内容中,有部分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内容。
        申请答复中,有61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41%。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9件。主要是本机关无申请所指信息。
        以“非本机关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27件。主要是申请人对政府部门职能不够了解。
        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5件。主要是申请人不能提供准确的信息描述,据此无法提供所申请的信息。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16件。主要是申请内容为国家秘密或为调查处理过程中的信息。
        以“其他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4件,主要是非本机关制作产生的信息。
        四 咨询情况
        本机关200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69人/次,其中:当面咨询296人/次,电话咨询220人/次,网上咨询53人/次。本委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超过96000人/次。
        五  复议、诉讼、申诉情况
        我委2007年度发生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8件,到目前为止,复议机关均做出了维持我委答复意见的决定。
        总体上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规定》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统一布署,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申请受理、办理和咨询服务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保障有力,制度完善,积极稳妥,公开及时,便民利民,优质高效。
        六 其他工作情况
        贯彻落实“三告知”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在执行“三告知”制度中,专门设计制作告知文书,全市物价检查部门统一使用,并在工作中坚持“两个严格做到”: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之前,严格做到将权力和义务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在日常市场价格检查中,严格做到用口头形式告知当事人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正式实施。我们将认真贯彻《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
        七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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