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7日 文号:沪信用办〔2018〕6号)

沪信用办〔2018〕6号

三省一市各有关单位:

《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已于2018年6月1日在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项目签约仪式上,由三省一市信用、环保部门共同签署。现将该备忘录及《长三角地区环保领域企业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试行)》、《长三角地区环保领域企业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



上海市社会信用建设办公室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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