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1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8日 文号:沪发改城建〔2026〕55号)
张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低空经济规范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推动低空经济健康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全局、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明确提出,要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持“管得住”才能“放得开”,因地制宜有序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为夯实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基础,提高低空基础设施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委印发工作文件,要求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组织编制省级低空基础设施和公共航路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经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衔接审核后由省级政府印发实施,作为后续相关建设项目立项依据。
为支撑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我委组织上海市低空公司,会同市区两级相关部门以及低空领域重点企业,对我市低空基础设施现状分布、运行情况进行了排摸,并对未来五年低空飞行和场景拓展需求作了摸底调研。经梳理,我市低空基础设施现状总体呈现“数量可观、基础扎实”的特点,但同时也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低空安全防护仍存在短板。亟需构建全天候、全覆盖、高精度的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实现对各类有人及无人航空器的有效识别与连续稳定跟踪。二是规模集约化程度仍需提高。现有起降等设施多为企业自建自用,私有化特征明显,飞行保障设施主体分散,缺乏一体化保障能力,亟需优化空地资源配置,提高体系化飞行保障能力。三是验证测试资源仍需充实。目前我市缺少为新型航空器以及新兴应用场景提供验证飞行的起降、公共航路及飞行保障设施,亟需完善测试相关设施和航路建设,保障低空航空器制造企业在沪完成闭环测试运行。在上述调研工作基础上,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推进我市低空基础设施和公共航路建设方案编制工作。近期形成《上海市低空基础设施和公共航路建设方案(一期)编制工作方案》,报市主要领导同意后已正式印发,后续将据此开展编制工作,推进我市低空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根据国家有关工作部署,我市作为第一批试点省份(直辖市)开展省级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建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空司指导下,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加快推进系统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目前已完成可研报告审批,计划年内开工建设。系统建成后,将有力支撑我市对低空经济有关工作的统筹管理,强化军地民三方协同监管合力,持续推动数据全量共享,进一步提升低空飞行安全监管和保障水平。
在场景应用方面,现阶段我市低空飞行总体需求旺盛、场景丰富,呈现以生产作业、公共治理飞行等成熟场景为主,运输消费及测试试验类场景稳步培育的发展趋势。同时,也形成了“金山区海岛低空物流运输”“杨浦区无人机配送”等特色应用场景。
对于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低空经济规范创新发展的建议,我们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后,认为对推进我市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充分吸收您的建议,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编制场景拓展工作方案。按照“先载货后载人、先隔离后融合、先远郊后城区”的原则,有序推广低空生产作业和公共治理应用、丰富文旅运动等消费业态、逐步释放低空物流潜力、稳慎发展低空交通出行。同时,市经济信息化委和我委将联合开展我市低空场景拓展工作方案研究工作,以加快推动场景落地,强化实施保障。
2、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我委将以实际需求为牵引,以夯实安全基础为重点,加快推进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编制工作,谋划一批优先建设的起降(含地面配套设施)、飞行管理服务保障(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等)、安全防护等设施,同步推进低空公共航路及设施的布局建设,并充分考虑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有效衔接。同时,建设方案将明确建设必要性和迫切性、建设规模、项目清单、建设机制、投融资方案、实施保障、推进计划等,确保各项目建设内容实施落地。
3、推进智能网联系统建设。我委将组织相关部门单位,继续加快推进市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建设,力争早日投运、早日发挥作用。同时研究编制系统运行手册,明确系统运行规则和工作机制,由各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运营,进一步提升我市低空经济运行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