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9日 文号:沪发改社建〔2025〕18号)
雷群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除企业参与产教融合壁垒,加快构建校企‘廊桥’合作平台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持续深化产教融合顶层设计、完善企业名师入校机制、推进校企合作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建议,对我市深化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创新产教协同育人模式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上海是国家首批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各区、各单位形成合力,试点总体进展顺利,全市推进产教融合发展的制度框架基本构建。经与相关部门研究,主要工作进展和下阶段举措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1.建立全市产教融合统筹推进机制,强化规划制度牵引。一是2020年8月,我市印发实施《上海市建设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方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提出要形成“1+6”产教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区分工协作的推进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改革、政策、项目的统筹谋划和年度重点任务的部署推进。二是将产教融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我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要促进产教深度融合,引导企业深度参与学校办学和教育教学。我市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也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强化法治建设,《上海市高等教育促进条例》《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等法规,明确职业教育应当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部门统筹建立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等。
2.完善产教协同育人机制,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一是全面构建产教协同育人体系。2021年,我市印发《上海市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2021-2025年)》,系统谋划构建高校、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体系,创新工程硕、博士等产业紧缺人才联合培养模式,在重点高校和职业院校设立推进协同育人的组织机构,激发区域和行业协同育人的积极性。二是优化院校学科专业布局,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专业设置调整机制,引导高校根据前沿领域和产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
3.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强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体系。一是研究完善“双师型”教师的标准和考核认定办法,全面建立专任教师赴行业企业实践制度,推进行业企业骨干担任兼职教师制度,进一步畅通行业科研技术人才在产教之间的流动渠道。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立“上海职业技术教师教育学院”,为上海乃至全国培育一批精技术、善育人的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教师在产业一线的实践能力。二是充分发挥高校用人自主权,支持鼓励高校选派科研人员到企业工作或者参与项目合作。选派人员在选派期间,与派出学校在岗同类人员享有同等权益,并与派驻的企业职工同等享有获取报酬、奖金的权利,在企业的工作业绩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的主要依据。
4.推进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提升产教融合联盟能级。一是支持“双一流”高校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联合区域和企业一体化开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攻关。二是围绕“3+6”新型产业体系,设立30个上海市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项目,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性人才。2024年,15个建设项目通过验收正式立项。三是推进职教集团实体化运作,重点打造电子信息、交通物流、旅游、现代护理等10个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鼓励吸引行业头部企业深度参与。做实14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做深15个市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做优15个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5.引导行业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一是根据国家有关部署,我市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建设,先后遴选三批共179家企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中船、宝武、中远海运等6家在沪企业列入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名单。市财税部门印发《关于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企业有关政府性基金抵免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本市纳入建设培育范围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政策实施细则,引导相关企业加大教育投入。二是发布《上海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政策指引》,系统梳理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政策导向、申请程序和典型案例,引导企业更好地和院校开展合作。成立市级产教融合促进中心,承担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服务、协助重点区域完善产教融合机制等工作。组织举办面向产教融合型建设企业的政策培训会,搭建政、校、企沟通对接平台。
6.发挥重点区域能动性,推进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推动构建“核心区+若干重点区”(1+N)产教融合区域发展格局。临港新片区作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核心区,已设立临港新片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办公室,出台《支持产教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并更新迭代至2.0版。2023年,市级层面印发《支持临港新片区加大先行先试探索 深化产教融合城市建设若干措施》,深入推进临港新片区深化改革。因地制宜发挥杨浦、闵行、松江、徐汇、浦东等重点区域的能动性,加强产业科技园区、功能性平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培育建设,服务重点产业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尽管试点已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正如代表建议中提到的,产业和教育仍然存在“两张皮”现象,部分领域“企冷校热”情况仍在发生,针对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我们将结合代表建议,会同相关部门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指导市属高校“一校一案”编制和实施“强服务、强贡献”导向的综改方案,明确高校办学类型、发展方向和专业布局。实施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以校企双元方式改革专业布局、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和学业评定,构建问题导向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市级卓越工程师学院,推动工程硕博士研究生培养、特色课程建设等工作。持续抓好“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稳步提升各类院校中“双师”的比例和质量。
2.研究加强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的综合政策支持。继续做好产教融合试点企业的跟踪培育和对接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导向,进一步研究支持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的综合激励政策。
3.深化产教融合相关平台建设。探索建设联合大学科技园和环高校创新创业集聚区,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和创新人才培养。依托重点区域建设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发布、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资源对接。鼓励市场化产教融合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开展科研创新和政策资源对接、校企人才合作服务、决策咨询研究等。
4.鼓励重点区域做实产教融合实体化运作机制。探索在临港新片区、新城等重点区域,做实产教融合工作机制。指导区域内高校设立产教融合办公室,加强与区、企业在信息、政策、人才、项目等方面的沟通对接,促进高校成果就地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