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文号:沪发改财金建〔2025〕12号)
谢吉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放宽基础设施REITs扩募资产发起人(原始权益人)持有要求”的代表建议收悉,我们会同市委金融办、上海证监局等单位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本建议深入分析了经营主体在落实国家层面关于基础设施REITs扩募资产管理要求上面临的现实问题,并相应提出了设置灵活的扩募资产控股比例、设立资产运营权与股权分离机制、引入Pre-REITs基金加强扩募资产储备等三方面对策建议,对于我市乃至全国更好推进REITs扩募、推动REITs市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一、我市基础设施REITs工作基本情况
基础设施REITs作为投融资领域的重要机制创新,对于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作用,市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家及我市工作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上海REITs20条”配套支持政策,提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REITs发展新高地和REITs产品发行交易首选地”的目标愿景,并聚焦基础设施REITs项目全流程、全链条,从项目发行交易、运营管理、梳理储备、遴选申报等方面提出相关支持措施。
另一方面加强项目审核推荐与储备培育,建立了“市区同步、部门并联”的申报审核工作机制,并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纳入全国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库。在此基础上,我们已成功推动了我市张江产业园、东久新经济产业园、城投宽庭保障性租赁住房、杨浦科创孵化器、外高桥仓储物流等9单优质REITs项目发行上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同时,我们积极推动已上市项目进行扩募,其中张江产业园于2023年6月完成扩募,是全国首批扩募项目,此外,临港创新产业园、华润有巢保障性租赁住房扩募项目也在稳步推进中。
二、关于设置灵活的扩募资产控股比例、设立资产运营权与股权分离机制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基础设施REITs项目原始权益人应具有较强扩募能力,以控股或相对控股方式持有首次发行REITs资产规模2倍的可扩募资产。据了解,目前国内已完成扩募的REITs项目均为原始权益人持有或实际控制的资产。
因该事项为国家事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国家部委呼吁争取,适当放宽扩募资产控股有关限制,推动更多已上市REITs产品进一步开展扩募。
三、关于引入Pre-REITs基金加强扩募资产储备
我市积极支持项目原始权益人运用Pre-REITs基金等工具加强项目整合和运营提升,据了解目前已有多个市场化机构成立了Pre-REITs基金。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指导各区加强存量项目的梳理储备。对暂不符合REITs发行规模条件或储备资产较少、不适合首次发行REITs的项目,可通过与已上市REITs平台和Pre-REITs基金加强对接,探索推动相关项目作为扩募资产注入已上市REITs平台。
二是继续支持Pre-REITs基金收购存量项目,并开展更新改造。同时,加强项目股权转让等具体事项协调,积极研究打通Pre-REITs资产收购整合、资产注入REITs、REITs扩募的路径,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最后,再次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由衷的感谢。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