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7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2日 文号:沪发改开放建〔2025〕10号)

李永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以海关总署绩效评估结果为导向 推动上海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1990年以来我市先后设立了10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在发展对外贸易、出口加工、国际物流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引进外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全球经贸格局和国内外发展环境与我市密集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时期相比已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市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亟需在新形势下重新定位,探索转变发展方式,形成发展新动能。您所指出的综合保税区发展内生动力不足、区域建设不够充分等问题,以及创新管理机制、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差异化发展、推动厂房土地高效供给等建议有较强针对性和现实意义。

  一、关于“以统筹协调为引领,创新全市综保区管理机制”的建议

  目前,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联席会议及部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已被撤销,但根据机构职责,市发展改革委继续承担统筹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职能,今年以来市级层面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常务副市长召开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年度工作会议,听取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及今年工作打算,部署推进全年重点工作任务。

  二是加强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指引作用,突出创新发展导向,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根据指标体系系统排摸了2024年度我市综合保税区企业相关资质及获奖情况,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73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获得专利551项(发明授权196项、实用新型355项),指导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机构完善绩效评估材料。

  三是全面推动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海关等部门组成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全面梳理各区域发展现状,与各管理机构、区内重点企业座谈交流,并赴外省市调研当地综合保税区创新举措,学习发展经验,初步研究制订了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同时,相关区政府也积极落实对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的主体责任,如奉贤区政府制定了《关于推进奉贤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奉贤综合保税区“一平台三中心”建设,持续推动保税研发设计、检测维修、展示交易中心建设。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委、上海海关等部门统筹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发展,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的顶层设计和政策供给,协调解决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发展重大问题,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服务机制和信息交流机制。同时,强化属地政府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规划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区级主管部门,优化区级部门与园区开发公司责任划分,完善区级层面跨部门问题协调解决机制。

  二、关于“以自贸区联动创区建设为契机,培育综保区发展新动能”的建议

  为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溢出效应,加快培育我市综合保税区发展新动能,2024年8月我市发布了《松江、漕河泾、奉贤、金桥、青浦、嘉定综合保税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建设方案》,推动了一批自贸试验区政策在综保区内复制推广,如漕河泾综合保税区实现国内自产产品保税维修不受目录限制政策落地,金桥综合保税区相关企业设立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和跨境人民币资金池等。同时,由于部分政策创新举措在自贸试验区内也有一定程序性要求且属于国家部委权限(如“以试点方式推进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维修产品目录范围外的保税维修业务”),还未能实现“免申即享”,复制推广成效有待提升。对此,联合工作组已初步研究形成一批拟向国家申请的政策清单,为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激发创新活力争取更多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市将深化落实综合保税区创建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方案,进一步放大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效应,并完善拟向国家申请的政策清单,加强与相关国家部委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三、关于“以推动综保区错位协同发展为抓手,促进综保区差异化发展”的建议

  上海正在聚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需要围绕我市产业布局,加强与重点产业链上下协同,与相关产业集聚区功能互补。为此,联合工作组围绕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区位优势,充分挖掘区域特点,结合市区协同重点产业,研究制订了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拟发展重点产业明细表。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各综保区产业发展定位,引导符合综保区功能定位的优质项目向综保区集聚发展,并指导各综保区与周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通过资源整合、功能互补、政策叠加等方式形成联动效应。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将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动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需在市级层面协调的具体问题。

  四、关于“以提高资源集约化利用为目标,推动综保区厂房土地高效供给”的建议

  今年以来,海关总署结合上一年度绩效评估情况对土地利用质效较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强了督促指导,市发展改革委根据海关总署要求会同相关区政府和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并结合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会同各区政府对优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各类开发区规划范围研究制订了调整方案,拟按程序向国家相关部委上报。

  同时,为促进产业用地精准配置、集约高效利用和健康有序发展,今年1月市规划资源局发布《关于支持工业经济发展 加强规划资源要素保障的指导意见(2025版)》,其中关于“长期租赁、先租后让”,明确鼓励企业采用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等灵活方式使用产业用地;关于“弹性年期+有条件自动续期”,明确实施工业用地“20年弹性年期+依申请续期”制度,以及对已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到期需续期时,经评估符合产业导向,可依据国家和本市规定,合理确定续期出让年限,重新签订出让合同。

  为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仓储设施及服务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制定了《优化提升本市物流仓储设施及服务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优化提升本市物流仓储设施及服务支持政策》,在加大在厂房租赁、厂房改造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方面,明确鼓励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低效仓储资源盘活,探索合作、合资、租赁、委托经营等多元化路径模式,通过城市更新等政策予以用地、融资、交易流转税费支持,以及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仓储设施项目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募集资金。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制订工作,进一步研究提出针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要素保障支持政策,同时引导各区用好现有政策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厂房土地高效供给。

  感谢您对我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